2023年五一将至,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2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阳信县卫健局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监督二科科长刘东河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21年中秋节期间,刘东河收受两名管理服务对象烟酒、螃蟹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180元。2022年6月,刘东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商店镇畜牧站站长、冯店工作片主任刘国军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钱款的问题。2019年7月,商店镇财政所将阳信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养殖场(户)“三防”设施配建补助资金发放至通过验收的养殖场(户)。刘国军以办公经费开支为由向10个收到补助资金的养殖场(户)索要钱款共计26000元。2023年4月,刘国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2起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心存侥幸,频踩“红线”,有的在节假日期间收受他人礼品,有的滥用职权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自觉净化思想,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矩,积极担当作为,提升工作作风,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节假日是作风建设的关键节点,也是纠治“四风”的重要“考点”,各级党组织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以贯之将重要节日期间强化廉政提醒、警示教育及纠治节日“四风”等措施做深做细做实,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效应”。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保持高压态势,履行监督职责,紧盯“四风”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倡树新风正气,涵养优良家风,带头勤俭文明过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幸福阳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