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网,4月26日,国新办就《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年度报告(2022)》举行发布会,有记者提问:电商和直播带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因为维权难度大、治理困难,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请问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有何对策举措?

对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电商平台和直播带货这些年来发展迅猛,在为我们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在去年“双11”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利用互联网舆情监测系统,对10月20日至11月13日期间的消费维权情况进行了网络大数据舆情分析。在监测期内,共收集到“直播销售”负面信息50.9万条,占“吐槽类”信息总量的9.3%。其中,假冒伪劣、货不对版、优惠差异等是主要问题。

通过监测数据还可以看到,以往电商的促销活动当中,比如大家熟知的“规则难倒尾款人”“套路渐欲迷人眼”等乱象有所改善,消费者对电商平台简化促销规则、提升消费体验的评价总体趋向正向,但是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些经营户诚信意识淡薄;二是一些平台在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获得感方面做得还不够。讲到对策措施,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相关工作:

一是明确和压实平台责任。引导商家和平台企业加强“自律”,强化诚信意识和规则意识,主动补齐在落实主体责任和对平台内经营者约束管控方面的短板,不断提升网购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是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针对直播带货这样的新模式、新业态,一方面我们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另一方面必须要守住法律底线,确保在规范中发展。对管理不力、屡屡出现问题的平台,我们要通过约谈、责令改正等方式督促其整改落实;对明显违法违规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主播和商家,要依法严厉处罚,并根据侵权程度列入信用黑名单,增强监管实效性和震慑力。

三是提升消费者的防范意识。通过宣传引导,呼吁消费者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明晰权益边界,避免盲目冲动,做到科学消费、理性维权,更加成熟、自信、负责地去参与网络促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