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辰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时间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招录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4月27日上午7:30到辰溪县人民法院609办公室集合。

二、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

三、缴费及体检表填写事宜

(一)带本人小2寸免冠照片。

(二)体检费用每人600元。在体检现场通过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缴费。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考职位体检入围人员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属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

(三)考生集合后,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统一交引导员保管。体检过程中,各考生应按照引导员指引,依次进行各个项目体检,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医务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完毕,经医务工作人员和引导员确认同意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四)体检前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建议不要更换报名时使用的手机号。

咨询电话:0745-5223177。

辰溪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