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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的阶级关系

雅典是随生产力、商品经济发展和国内阶级关系变化而出现的奴隶制城邦国家。当斯巴达公元前7世纪中征服塞美尼亚后迅速发展为一个拥有大量国有奴隶黑劳士的奴隶制强国时,雅典的奴隶制经济关系还在缓慢的发展、形成过程之中。

雅典位于中希腊东南部的阿提卡半岛。阿提卡半岛有几个小平原,虽不很肥沃,但较适合于农业。平原周围山地瘠薄多石,虽不利于发展农业,但山区有大理石、银、陶土等矿藏,为手工业发展却提供了原料。另外,阿提卡半岛有曲折漫长的海岸线,有良好的港湾,方便的海上交通,为发展海内外的商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雅典有发展工商业的良好环境。

在荷马史诗时期,阿提卡半岛有4个部落,每个部落又包括3个胞族,每个胞族又有30个氏族。多利亚人南下时,并未进入阿提卡半岛,然而由于多利亚人的南下,希腊其他地区的原有居民纷纷逃到阿提卡,并被接纳为阿提卡的公民。荷马史诗中存在着氏族公社的土地所有制,土地共有,每个公社的成员可以平等地分到一块份地。此外还存在着国王与氏族贵族占有的大片土地。国王占有"富饶而宽广"的耕地,在耕地上"许多耕者"用牛耕地,耕地时已经用犁。国王的耕地上已使用雇工。国王还有大片的"累累丛生的葡萄园".氏族贵族有的也是"富有资财,富有田谷的人",这说明荷马史诗时已经产生了两极分化。再加上农业与手工业分离,其他地区的人迁往阿提卡相互杂居。为适应上述情况,就出现了传说中的提修斯改革。

提修斯"改革的确切年代,从考古发掘的材料看,似以放在公元前9世纪后半期为宜",提修斯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把阿提卡公民分为贵族、农民和手工业者三个阶级,贵族"掌管宗教仪式,充任官职,讲授法律,解释天意",而农民、手工业者则成为一般平民。这种等级划分是限于公民内部的公民等级。而划分等级的目的则是为保证氏族贵族的特权地位,并禁止平民掌权。所以提修斯的改革是在法权上肯定和保障了公民中的阶级分化。提修斯改革的另一重要内容是在阿提卡设立了以雅典城为中心的中央议事会和行政机构,实现了阿提卡半岛的统一,并设立了相应的国家机构。

公元前8至前6世纪,公民中的阶级分化进一步发展。《田功农时》所反映的公元前8世纪时,氏族贵族好似"主宰",小农好似他们的"一餐",只能"受苦受辱",就说明了二者之间弱肉强食的状况。公元前7至前6世纪雅典的小农进一步贫困破产,通过种种中间途径向奴隶转化。

亚里士多德综述这时的情况时说:"贫民本身以及他们的妻子儿女事实上都成为富人的奴隶,他们被称为被保护民和六一汉(因为他们为富人耕田,按此比率纳租,而全国土地都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如果他们交不起地租,那么他们自身和他们的子女便要被捕,所有借款都用债务人的人身为担保,这样的习惯一直流行到梭伦之时为止。"所谓"六一汉"就是贫民租种贵族的土地,要收获的六分之五作为地租交给贵族。

从这一描述中可知,贫民通过当"被保护民"和"六一汉"的途径逐渐向奴隶转化。亚里士多德还说:"这时的雅典政治完全是贵族寡头的统治,在民众眼中,宪法上最残酷和苛虐的部分就是他们的奴隶地位。"公元前7至前6世纪雅典、科林斯等城邦工商业有较大发展。在商业发展的情况下,黑海沿岸的粮食输入希腊,抑制了本地的粮价,促进了一部分小农的破产。工商业的发展的结果出现了一批工商奴隶主富豪。这些富豪虽然和氏族贵族有矛盾,在同氏族贵族斗争时可以同平民站在一齐,但他们与一般平民也存在着矛盾,因为他们也有盘剥奴役贫民的一面。这种尖锐的社会矛盾表现为激烈的派别斗争。到梭伦改革前各种矛盾已很尖锐,亚里士多德讲到那时的情况说:"多数人被少数人所奴役,人民起来反抗贵族。党争十分激烈,各党长期保持着互相对抗的阵势。"梭伦被选为执政官后所写哀歌中说:"悲哀充溢于吾心,这爱奥尼亚最古老的地方竟至陷于绝境".从梭伦改革所要解决的社会矛盾,可以清楚地看出当时社会的阶级关系。

公元前594年,出身贵族、经商致富、同情人民的梭伦被选为"执政兼仲裁"的握有全权的进行宪政改革的执政官之后,推行了希腊历史上最有影响的改革,改革涉及经济方面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两点:

其一,颁布了"解负令",根据这个法令,取消一切公私债务;禁止放债时以债务人的人身作抵押担保;取消债务奴隶制,因负债被奴役的人立即获得自由,被卖至外邦的人由国家赎回。同时,因负债而丧失土地当了"六一汉"的人,现在也把田地上的债权标志一扫而光,重新成为自己土地的主人。梭伦自己在诗中评价自己这一改革措施时说:"在时间的裁判席面前,那奥林帕斯诸神的伟大母亲,黑土,将是最好的证人,因为正是我,为她拔掉了树立着的许多界标。以前她曾是一个奴隶,而现在已经自由。许多被出卖的人们,我已使他们回到这神所建立的雅典,其中有的无辜被售,也有的因故出卖;有的为了可怕的贫穷所迫,逃亡异地,不复说他们自己的阿提卡言语,远方漂荡,也有的惨遭奴隶的卑贱境遇,甚至就在家乡,面临着主人的怪脾气发抖,我都使他们解放。"梭伦改革的这一措施,取消债务奴隶制,打击了氏族贵族的所有制,保护了小农的所有制。此后,雅典大量役使从海外买来的奴隶,奴隶制迅速发展了起来。

梭伦改革的第二个措施是把雅典公民按财产划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级为每年收入谷物、油、酒(干量和液量)达500麦斗(每一麦斗约合52.53公升)的公民,称"五百斗级",这一级公民可任国家执政、司库和其他一切官职。第二级是收入达300麦斗的公民,这一级能保养马匹,所以称"骑士级",这一级公民可任国家的官职与第一级同,惟不得担任司库。第三级是收入达200麦斗者,有双牛耕田,所以称为"耦牲级"或"牛轭级",这一级可担任国家的低级官员。第四级为每年收入达不到200麦斗者,称为"日佣"级,这一级无权担任国家官职,但和其他等级一样可以充任公民大会成员和陪审法庭的陪审员。军事义务也按等分配,也就是城邦国家武装由公民自费配备,第一、二级充当骑兵(战马自备),第三级当重装步兵,第四级则任轻装步兵和战船上的水兵、浆手。战船由一、二级出资建造并担任舰长,以后则主要由国家出资造船。

梭伦的上述改革对雅典城邦国家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由于取消了债务奴隶制,就防止了第三、四等级的公民破产沦为奴隶。由于当重装步兵是陆军主力,而海军的发展又使水兵显得十分重要。所以,梭伦改革保护第三、四等级公民免遭破产就是保护了城邦国家雅典的实力。而且,这两个等级以后又是雅典民主政治的主要推动者。

从梭伦改革来看,雅典在梭伦改革前的阶级关系是很明显的。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氏族贵族和平民的矛盾,氏族贵族不断兼并平民的土地,在他们的压迫下,平民不断向债务奴隶、"六一汉"转化。在梭伦改革之前,贵族和平民的矛盾已很尖锐,这从两件事中可以看出:一件事是在大约公元前632年发生了基伦暴动,出身贵族的基伦企图利用平民对贵族的不满武装夺取政权,结果失败。另一件事是公元前621年的德拉古立法,作为执政官的德拉古编成的法典处处维护贵族和有产者的利益,用严酷的刑法惩治平民,甚而犯偷窃菜蔬水果之类的罪也被判处死刑。这个立法进一步加剧了贵族和平民的矛盾。为了防止矛盾激化,不使二者在斗争中同归于尽,梭伦采取的是调和矛盾的办法,他说:"我拿着一只大盾,保护两方,不让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居优势。""我所给予人民的适可而止,他们的荣誉不减损,也不加多。即使是那些有势有财之人,也一样,我不使他们遭受不当的损失。"

梭伦改革时取消债务奴隶制就大大缓和了贵族与平民的矛盾。但梭伦改革没有消除矛盾。梭伦把公民分为四个等级,一、二等级是氏族贵族和工商奴隶主,三、四等是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及贫穷的平民。他们彼此间仍在不断斗争,在斗争中分成了代表氏族贵族利益的平原派和代表小农、手工业者利益的山地派、代表工商业奴隶主利益的海岸派(平民的上层)。不过从梭伦改革之后,由于逐渐大量役使从海外买来的奴隶,自由民和奴隶的矛盾逐渐上升,同时由于希腊各城邦国家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所以自由民内部的矛盾反而相对缓和了。

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的发展,都要求不断地强化和完善国家机构。公元前506年克利斯提尼被选为首席执政,又一次推行改革。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废除传统的4个血缘部落而代之以10个地区部落,而后按民主的精神以地区组织公民大会、行政机构、军队等国家机构。这一改革使雅典完成了从氏族部落制度向国家制度的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