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权力过大?寡妇因闯红灯被按成重伤!

近日,广州市某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因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被交警罚款50元,但拒不接受罚款并拒绝扣留车辆,导致交警强制拖车时双方发生冲突,女子被拉倒地面并受伤。此后,女子向交警大队提出索赔,但被拒绝。于是她将交警大队告上法庭,索赔共计162,7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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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这位名叫徐女士的寡妇独自扶养着三个孩子,平日里经常早出晚归地上班。某日,她骑着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因赶时间而闯红灯,被交警发现并被罚款50元。然而,徐女士以自己独自扶养三个孩子为由,拒绝交纳罚款。

交警一再告知徐女士不论身份都应遵守交通法规并接受罚款,但徐女士仍然拒绝,甚至坐在电动车上不肯下来。最终,交警按倒徐女士,导致她的多处受伤,其中包括左尺骨鹰嘴骨折和头部损伤,被鉴定为轻伤一级并符合十级伤残。

在住院治疗21天后,徐女士决定将廖某告上法庭,并要求索赔162,748元的伤残赔偿金、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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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件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许多人对交警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交警应该尊重人权并以温和的方式处理违规行为。

然而,也有人认为,徐女士在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拒绝接受罚款并采取不合理的抵抗态度,这是不应该被容忍的。此外,该事件的细节和事实还需要通过司法程序得到证实和裁决。

交警队在法庭上辩称,廖某是依法处理事情,并没有执法错误。他在处罚徐某时,遵循了《道路安全法》第89条的规定。根据该法规,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警告或者5~50元罚款。而廖某对徐某罚款50元,是符合规定的。此外,根据该法规,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因此,廖某要扣留徐某的车,也是依法处理的。

交警队还表示,在徐某不交罚款又不让扣车的情况下,廖某警告了10次依然不理睬,才动手强制将徐某拉下了车。因此,在使用必要的强制措施时,廖某并没有执法过当。

然而,法院根据徐某提供的受伤材料认为,依法执法的廖某,在处理阻碍违法的徐某时,不应该打伤徐某,况且已经造成轻伤一级和10级伤残了。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5项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因此,徐某要求廖某赔偿的要求被法院认可。

根据法庭上廖交警所属的交警队提供的证据,廖交警在执行任务时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首先,根据《道路安全法》第89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警告或者5~50元罚款。因此,廖交警对徐女士罚款50元,符合法律规定。其次,当徐女士拒绝缴纳罚款时,廖交警扣留其非机动车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该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因此,廖交警扣留徐女士的车也是合法的。

然而,法院仍然认为廖交警在执法中过度使用了暴力,导致徐女士身体受伤。根据《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3条规定,民警采取现场处置措施时,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因此,法院认为廖交警在执法中过度使用暴力,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5项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因此,法院判决交警队赔偿徐女士83,302元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但没有赔偿徐女士所要求的伤残赔偿金。交警队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依然维持了原判决。整个事件的发生说明了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过度使用暴力,导致公民身体受伤。同时,公民在面对执法行为时,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阻碍执法人员的正常工作。

最终,法院判决,由交警队赔偿徐某83,302元。交警队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依然维持了原判决。

这篇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而对于该事件,网友们的观点也存在着明显的两端争议。

一些网友表示,徐女士是一位寡妇,扶养着三个孩子,因为骑电动车违反交通法被罚款50元,对于她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因此,这些网友认为,交警应该采取教育和维持交通秩序的方式来处罚这种轻微违规行为,而不是仅仅以罚款的形式来惩罚她。

另一些网友则认为,电动车驾驶员常常占据着行人通道、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规行为,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极大的危险。因此,交警依法执法,以罚款的形式来惩罚违规行为是必要的,而且是有效的。此外,这些网友也认为交警对于违规驾驶者采取强制措施是合法的,只要在执法程序上没有错误就没有问题。

对于这个事件,我认为,徐女士违反了交通法规,应该受到罚款的惩罚。但是,交警的执法行为也应该有度,不能伤害被执法者的肉体。在这种情况下,交警应该通过规范的执法程序来执行任务,不应该出现暴力执法和过度执法的情况。

最后,我认为应该从根本上加强交通规范和安全教育,普及交通法规,增强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交警也应该接受更多的职业培训和素质提升,以更加合理、公正地执行任务。

我认为,该事件反映出了中国社会现实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包括贫富差距、交通安全和执法问题等。

首先,事件中女士的贫困境况引发了很多人的同情和讨论。这也反映出了中国社会中贫富差距问题的严重性。尽管中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发展,但社会中的贫困问题仍然存在。一些人可能无法承受生活成本,更不用说承担交通罚款等开销。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执法机构应该更多地考虑到被罚款者的经济状况,以避免对其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其次,交通安全问题是这一事件的关键背景。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数量也在增加。因此,执法机构需要对交通违规行为加强打击,以维护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但是,执法行动应该在合法和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过度暴力执法不仅有可能引发社会不满,而且可能导致不必要的伤害和冲突。

最后,这一事件也涉及到执法机构的行为准则和制度问题。执法机构必须遵守法律和程序,以确保执法的公正和合法。如果执法人员违反法律和程序,将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问题和不公正的行为。因此,执法机构需要加强自身建设和规范,以确保执法的公正和合法性。

总之,该事件反映出了中国社会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执法机构应该尽可能地考虑到被罚款者的经济状况和社会背景,同时确保执法行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我们需要更多地关注这些问题,并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以确保法律和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