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开除相挟,忽悠员工卖宝马换红旗得奖励的这家公司简直是法盲!

江苏某公司这两天的“玩笑”有点大,踩着上海车展中的“宝马冰淇淋”事件中超一百度的沸点,也来蹭一波热度了!

这年头,蹭热度并不过份,新闻新闻,没有关注度和火热度,哪里谈得上新与闻呢?

在新闻爆点上,所有参与其中的自媒体大军和各路记者,其实,都在蹭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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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蹭、我也蹭,大家都来蹭,这新闻背后的社会价值就是这么被蹭出来的!

所以,任何人选择加入“蹭族大军”并无过错,只是参与者的行为模式是否违背了公序良俗或者触犯了相关法律,这当中的是与非就值得细细考量了!

江苏这家公司即使业务上与汽车行业关联度不高,但是,它希望凭借难得一遇的“宝马冰淇淋”事件为本企业营销一番,提高一下自己的知名度,这个从广而告之的角度看,的确是该公司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

虽然“入场”无错,但是它入场后的“吃相”确实雷人甚至悚人!

你看它给员工下的这个通知,不说让一个法律人士来研读,就是让一个普通人来考究,这个通知哪里算得上是一个“合法的文书”呢?

这完全就是一则标准的光天化日之下发出的违法通知,而且违法得吓人!

放眼全世界,现代文明的当下,谁都清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条是“不言自明”的真理!

该公司拥有宝马的员工,除非所有权归单位,使用权暂时归使用者,公司才有所属财物处置权!

只要宝马所有权属于员工本人的,就属于持有者的私有财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手段变相侵犯或掠夺,至于所有权人对汽车如何处置,都归属于所有权人自由定夺,他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干涉权!

现在看看这家公司是怎样蛮横地干涉员工的私有财产权的!

通知里说:所有持有宝马的员工必须在一月内卖掉更换成红旗品牌的车辆,从者二万元奖励,不从者作开除处理!

当然,对这个通知要从两个层面来分析,如果有员工愿意遵从公司决定并从中获奖两万元,那是他的个人自由选择,别人也无可厚非!

如果有员工坚持拒绝公司这一“强加于人”的选择,并遭到公司不公正的对待甚至开除,那么,该公司在法律层面上,是绝对而非相对违法了!

从《劳动法》和就事论事上来说,这个“拒不换车”的行为绝对与“开除工作”在法律上形成不了“闭合逻辑”,如果有员工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诉,绝对一说一个准!

事实上,这个通知本质上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违法通知,与相关法律严重相悖,从法律属性上讲,是完全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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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员工如果有兴趣就看一下或者议一下也无妨,如果没有兴趣,那就索性无视它,当这个通知从来没有发过,跟空气一样!

最后,笔者呼吁该公司立即撤下这则严重不符合法治精神的通知,不要等到相关部门上门告知,那就太让人难堪了!

毕竟此事被该公司搞成了人尽皆知的公事,不光让本公司的员工观感不适,更让全国人民心理不适了,所以,在撤下这则通知的同时,希望该公司也能为公众公布一份诚恳的陈情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