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并赔偿原告3000万,以后再也喝不到红牛了!

中国红牛和泰国红牛之间的历史纠葛是一个复杂的话题,现在简单地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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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红牛的创始人是一个华裔企业家叫做曹彬,他在1976年在曼谷推出了一种叫做功夫牛的能量饮料。这种饮料后来被一位奥地利商人发现,并改良成适合国际市场的红牛,成为了世界上最畅销的能量饮料。

曹彬在1993年在中国海南省成立了一家公司,准备进军中国市场。他在1995年与中国丽娜集团的创始人闫斌合作,在深圳设立了红牛维生素饮料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和销售红牛品牌的饮料。根据协议,曹彬提供品牌授权,闫斌负责生产和销售。

然而,双方在2016年发生了分歧,导致了一系列的诉讼和争夺。泰国方面指责中国方面违反协议,未能按时支付授权费用,并试图独占中国市场。中国方面则认为泰国方面没有履行协议中的技术支持和品质保证,并试图干涉中国方面的经营自主权。

他们之间的关系和诉讼过程是这样的:

中国红牛和泰国红牛原本是合作伙伴,共同开拓中国市场。但是,由于双方在品牌授权、技术支持、质量保证、市场策略等方面存在分歧,导致了合作的破裂和对抗。

2016年,泰国红牛宣布终止与中国红牛的合作协议,并要求中国红牛停止生产和销售红牛品牌的饮料。中国红牛则拒绝接受这一决定,并声称自己拥有红牛品牌在中国的独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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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双方在各地法院展开了多起诉讼,涉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股权纠纷等问题。

在2019年11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泰国红牛对红牛系列商标拥有独立和完整的所有权,驳回了中国红牛的上诉。这一判决后来被最高人民法院维持。

在2020年1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中国红牛对红牛品牌饮料在中国的生产和销售拥有独家权利,驳回了泰国红牛的上诉。

在2021年5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中国红牛及其两家子公司侵犯了泰国红牛的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2.19亿元人民币的损失。

可以看出,这场纠纷非常复杂和激烈,双方都没有放弃自己的主张和利益。

直到吉林高院最新的判决书显示,中国红牛旗下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被判禁止生产销售,并需赔偿3000万元。

我们恐怕以后就喝不到红牛了!

总之,中国红牛和泰国红牛之间的历史纠葛就像两头公牛在争夺一片草原,结果把草都踩坏了。这也提醒我们珍惜知识产权,不能因为追求利益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