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庄新城台湖再生水厂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地上物、构筑物及设施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亦庄新城台湖再生水厂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地上物、构筑物及设施拆除工程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亦庄国际开 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亦庄新城台湖再生水厂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地上物、构筑物及设施拆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亦庄新城台湖再生水厂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地上物、构筑物及设施拆除工程)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 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安
全B本),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且具有C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近三年(2020年3月1至今)具有类似拆除工程项目业绩: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
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3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3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专职安全员C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类似拆除工程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诺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援权人近半年内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社保证明首尾页及被授权人所在页);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加盖公章(查 询日期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内)。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712879890
邮 箱:cgztb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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