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精神病开的幼儿园,你怎么敢把孩子送去?”
“精神病开的,那算了那算了。”
2007年,王先生的女儿4岁了,他选了一家最近的幼儿园准备送女儿去上学,结果在开课的前一天,他意外得知幼儿园的校长兼老师(李叶兰)患有精神病,他险些吓出冷汗,直接换了家幼儿园,他可不想自己的女儿受到一丁点危险和伤害。
可事实上,像他这样既知内情又小心谨慎的家长并不多。而此时的王先生也没想到,短短7年之后,这个李叶兰就真的杀了人,被害的还是个小学生······我们来回顾这个山东女老师杀害学生案。
李叶兰出生在山东省日照市,她自小就聪明伶俐,每次考试成绩都名列前茅。也因此,成为了上世纪村里少有的文化人。从学校毕业后,她在家人的逼迫下回到了老家县城里发展。可事实上,这里并没有跟她专业对口的工作。
而她也因为学历比较高看不上大部分岗位,无奈之下,她只能去学校当代课老师。不为别的,至少体面,符合她的学历。可这终究不是她想要的生活,薪资不高,生活压力又大。她想辞职,但家里人不让。她想发展副业,可工作性质又不允许。
久而久之的她就开始变得暴躁、偏执,有时整个人都神神叨叨的。后来,她的异常表现越来越严重,直到1994年,她彻底控制不住自己,精神病发作了。但不知为何,一直到1995年时,她才去了潍坊的某个精神病院看病。
那时,医生的诊断结果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这理应好好治疗,但短短69天之后,她就出院(原因不明)回学校教书了。可家长们早已知道此事,强烈要求辞退李叶兰。校方抵不住压力,在2002年时将其清退。
李叶兰只能去找别的工作养家糊口,但即使这么多年过去,她还是瞧不上其他工作。而且此时的她还爱上了教育行业,依旧想当老师,所以她就开了个幼儿园(文章开头的事由此而起)。让人意外的是,2008年她再次精神病发作,吓到了不少小孩,幼儿园也因此停办。
她回家休养了几年,依旧没能放弃教师梦。所以当同村的学生家长委托其为8名小学生做课后辅导时(2015年冬),她爽快的答应了。之后,李叶兰特意空出了家里的一间房用来布置教室,每当周末时,孩子们就会来到她这里上课。
起初一切都还很正常,可最终,悲剧最终还是找上门来。2016年5月28日,正是周六,上午8点之前8名儿童陆陆续续来到李叶兰家接受辅导。上课时,孩子们都很乖。可一到下课,他们就成了脱缰的野马。
课间休息时,他们闹了十几分钟也不愿安静。几个孩子不断地追逐打闹,而李叶兰因为担心学生们中途跑出去玩,还特意把家里的两个门都锁死,又缠上了绳子。见孩子们还是不肯安静,李叶兰便来到隔壁卧室拿糖分给学生们吃。
剩下的糖她则再度返回卧室将其收好准备下次再用,可8岁的何新(女)却还没吃够,于是便带着另外两个同学跟到卧室继续要糖。李叶兰不愿意,三个孩子就直接上手抢。见状,她十分生气,大喊了一句:“小孩这么大胆,是妖怪。”
然后就将卧室门关上,拿起桌上的擀面杖朝三个学生打去,几人被吓坏了,四处逃散,可卧室空间毕竟有限,李叶兰又动作迅速,三个人还是被打到了。虽然另外两名同学最后侥幸逃脱,但是何新就没这么幸运了,她直接被李叶兰打倒在地。
见那两个人跑了,李叶兰便将所有的怒气撒在何新身上,她拿着擀面杖,不断地击打何新的要害部位,直到被人拉住才停手。可此时,何新的状态极差,李叶兰就这样目睹她痛苦死去。
经检验,何新死于颅脑损伤严重,另外两名同学一个是轻伤,另一个为轻微伤。因此,愤怒的学生家长直接将李叶兰告上法庭,可是鉴定后发现,李叶兰为复发性抑郁症,案发时还伴有精神病性症状,因此被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这意味着,她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李叶兰在案发当日因糖果分配一事心生愤怒,用擀面杖在三名受害者的头部、上身等要害部位多次、反复的持续性殴打,且力道极大,造成一死两伤的事情属实,其行为已经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李叶兰是限制性是责任能力人,而且她在案发时状态不稳定,到案后又能如实供述犯罪实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不过,考虑到她的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按照法律又应该严惩。最终经过综合考虑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8日,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李叶兰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值得一提的知晓自己的判决后,李叶兰只说了三个字:对不起。可见她也知道错了。
案件到这就结束了,一直以来,人们对精神病的包容度都不是特别高,但他们毕竟是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有问题的人,跟正常人不一样。我们能做的只有协助、鼓励他们恢复精神健康,实在害怕的,也可以选择远离,这才是最适合长久发展的共存方式。
(《回顾 山东女老师杀害自己学生,目睹她痛苦死去,判刑后说了3个字》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