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女企业家刘素琴一审被判涉黑涉恶,家人也受到牵连获刑。 而律师阅卷期间发现,卷宗中包含三级法院相关负责人对刘素琴案的会议记录,其中包括“ 此案涉黑的四个特征不明显、先天不足”等内容。
《中国新闻周刊》主笔周群峰率先报道了该案,引起新闻界和法律界广泛关注 。最终,法院二审去掉了刘素琴的涉黑罪名,同时宣告刘素琴的哥哥刘会员等8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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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卷门”,让这起涉黑案备受关注
刘素琴今年62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巧报镇东瓦窑村人。她身高只有一米四,小学三年级辍学,后来做生意,成立房地产公司。
2019年6月,刘素琴等人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刑事拘留。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 刘素琴、刘素琴之子刘长征等 10 人涉黑罪名成立,刘素琴因涉黑等 9 项罪名被判 20 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 9 人分别被判处 14 年至 1 年 9 个月不等的刑期及财产刑。
法院阶段,律师去通辽中院阅卷,法官先后三次将大约400张光盘给了律师。律师发现光盘中包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奈曼旗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对刘素琴案部分内部会议记录的内容。 会议记录中出现:最终目的是财产、此案涉黑的四个特征不明显、先天不足等内容。
“副卷门”曝光后,通辽中院的法官找到律师要求归还光盘,被拒绝。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周群峰关注到此事后,直觉告诉他,该案一审判决可能存在严重的问题。2020年11月,他在山东采访了该案二审的律师,随后前往内蒙古实地采访。
在刘素琴起家的东瓦窑村,村民表示,刘素琴确实做事霸道,但说她涉黑就实在冤枉了。
呼和浩特公安局的知情者向周群峰透露,刘素琴等人被刑拘后,警方曾在社会上悬赏3万公开征集刘素琴案的犯罪线索,但迟迟未征集到有力线索。
刘素琴的辩护律师告诉周群峰,检方指控的内容多在上世纪90年代,距今20多年,实物证据几乎为零,几乎全凭所谓的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来定案,而且很多证人证言存在互相矛盾和不合理的地方。
2020年11月16日,《中国新闻周刊》第972期刊发了周群峰的调查报道《通辽刘素琴案:“副卷门”里的“涉黑案”》。“副卷门”三个字,是周群峰写杂志稿时起的。
新闻报道虽只在杂志上刊发,并未上网,却还是引起重大反响。 报道后,内蒙古高院将案件指定管辖至呼伦贝尔中院。 今年3月20日,呼伦贝尔中院二审改判,去掉了 刘素琴的涉黑罪名,同时宣告刘素琴的哥哥刘会员等8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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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政法系统重视”
近日,“改变de力量”联系到《中国新闻周刊》主笔周群峰,和他交流了当时的采访经历。
改变de力量:当时是怎么关注到这件案子的?
周群峰: 该案吸引我关注,还是因为“副卷门”。当时去呼和浩特前,我先在山东对律师进行了面访,此外还查看一审判决书。初步了解案情后,结合“副卷”内容,我当时预判该案一审或存在较大问题,就想深入采写报道该案。
改变de力量:采访过程 遇到了哪些阻力?
周群峰: 采访相关政法机关时,还是遇到了一些预料内的阻力。但不管怎样,稿件最后还是刊发了出来,从二审的改判看,这篇稿件还是经得起考验的。
改变de力量: 怎么看到媒体报道对该案改判起到的作用?
周群峰: 新闻报道 引起了内蒙古政法系统,特别是通辽法院的重视,同时在新闻界和法律界也引发广泛关注,最终形成强大的舆论效应。 二审宣判后,律师给我发微信,表达了对《中国新闻周刊》和对我个人的感谢。
这个 案子的改判是综合因素的结果,与“副卷门”事件、内蒙古政法环境的持续改善、媒体的报道、当事人家属的坚持、律师的努力等多个因素相关。
改变de力量: 除了这篇案件,你还做过哪些涉黑案件的调查报道?
周群峰: 在三年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期间,我采写过10篇左右的涉黑案件调查报道(如《深圳沙井“新义安”覆灭记》《内蒙古黑老大的“政法朋友圈”》《 “柳林首富”陈鸿志的黑色帝国》《内蒙古副处级“老公安”的涉黑史》《“村霸治村”末路》《呼兰打黑风云》)等。
扫黑除恶对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对个别存在争议的涉黑涉恶案件,也应多方采访求证,客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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