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大爷,今年已经65岁了,我是一个离过婚的人,有两个孩子,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我的儿子自己开了一家公司,我的女儿则结婚了,我和儿子住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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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离婚经历比较曲折,我是在我儿子不到15岁的时候离婚的。当时我跟我前妻已经感情破裂了,而且我们两个性格也很不合适,因为我需要照顾孩子,所以当时离婚的时候,我没有太多的条件,我只是跟我前妻协商,把房子卖了,再把钱分开。

然后我一个人带着孩子过日子,给他们做饭、洗衣服、带他们上学等等。虽然很辛苦,但是我很开心,因为我觉得只要孩子们能够健康成长,我就很值得。

后来儿子长大了,开始工作了,娶了个媳妇,也有了孩子。我的女儿也结婚了。他们感觉我一个人过得太孤单了,就一直希望我再找一个人,跟我一起生活,我也想过,但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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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去年,我认识了一个女人,她是李姨。年纪比我小一些,那时候我觉得她,有很多好的品质,比如勤劳、善良、细心等等。我们相处得很愉快,也有很多共同话题,最后我们决定要结婚。在去民政局之前,李姨跟我提出了三个要求,她说我要全部做到她才愿意领证。

第一个要求:她要求我卖掉我的一套房子,将钱全部给她。

这个要求令我震惊,虽然我有两套房子,但是我并不想卖掉任意一套,因为房子是我一手打拼出来的,我知道李姨是想试探我的诚意,但是我并不认为这个要求是合理的。我试图和她沟通,但是她坚持自己的想法,最后甚至威胁要离开我。

第二个要求:她要求我把我的退休金全部给她保管

这个要求过分了,因为我的退休金是我多年劳累的成果,是我晚年生活的保障,如果我把这笔钱全部交给她保管,那么我将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我试图向她解释这个问题,但是她完全不听我的劝告,她说如果我真心想和在一起,那么就要付出一些东西。

第三个要求:她要求我让她的儿子成为我的继承人

这个要求很离谱,因为我和她的儿子并没有什么亲密关系,我已经有了我的孩子和孙子,他们是我的亲人,也是我的继承人,我认为这个要求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但是李阿姨依然执意要求,如果我不愿意做到以上所有要求,那么我就没有诚意,她不会和我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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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些要求我真的很生气,我还没老糊涂,我跟李姨说:“你这太过分了,这三个要求我一个都不能接受!

李姨听了,她对我说道:“如果你有诚意,那么就应该做到我提出的要求,不然你就是不是真心实意的想和我在一起的。”

没有想到李姨很固执,她丝毫没有觉得自己的要求太过分了。我想着可以可以说服她,于是我开始劝说她,希望她能改变自己的无理要求,然而她的态度并没有改变,她说我没有诚意,我却觉得李姨的要求太过分,正常人都难以接受。

经过再三考虑,我拒绝了她的要求,我觉得这样做并不是不想和她领证,而是因为我觉得我的底线被触碰了,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有自尊心、有原则的人,如果我妥协了,就等于失去了自己的尊严,所以我还是放弃了这段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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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后悔这个决定,我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底线的,我也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我觉得找老伴不是一件小事,我不想因为一时冲动而让自己以后会后悔。我和李姨有很多不同的意见,我们并不适合在一起。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遇到一个更合适的人跟我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