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横逻辑!司机轮换驾驶卡车被罚,交警说人休息了不算,车疲劳了!

对于开长途的卡车司机,交通法对于他们的驾驶状态是有着明确的底线规定的,即不论其技术多么牛掰、身体多么能扛,反正一次性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

四小时“红线”预警之后,随车驾驶员必须休息二十分钟后才可再次上路行驶,否则,懂的都懂,不懂的或侥幸为之的十有八九会有交警来关心你并请你去“喝茶休息”,当然,这杯茶不是那么好喝的,一旦坐实了“疲劳驾驶”这四个字,成本极高,用“一字值千金”来形容也不为过!

这几天,有一个长途卡车司机碰到了一件非常奇葩的事情,为了让大家明辨是非、更为了让自己的同行与时俱进、吸取经验与教训,他特别好心好意地把他的遭遇及时发到了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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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司机的故事是这样的:他开了一辆半挂车,随车司机有两个;为什么配了两个驾驶员?他是有打算的,一为了节约时间,尽快把货送到目的地,二为了防范“疲劳驾驶”,免得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和安全威胁!

他以为自己想得非常周到,这趟货顺顺利利交付甲方应该没有任何悬念,却不料人算不如天算,车子走在半途上,被当地交警毫无征兆地拦了下来!

当事交警依据工作程序对他们进了例行检查后,公事公办,说要处罚他们!

什么理由?除非傻子,所有司机都要这样自觉或不自觉地发问。

交警反问:还问我,你自己心中不清楚吗?疲劳驾驶!

这个司机也是跑了多年的长途了,“再怎么没有江湖还是有点江湖的”,当事交警既然能用法律来罚他,他自然也可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从监控图像和数据上看,我随车跟了两个司机,全程都没有违反四小时红线标准,这个疲劳驾驶的帽子我不戴,谁愿意接受谁去戴!”

在事实一目了然和无可辩驳的情况下,经过他的据理力争,当事交警在无可奈何之下,终于撤下“疲劳驾驶”的说法,但是,却仍然不肯放下身段并降低自己高昂的头颅,反而还别出心裁地搞出了另一个“疲劳”版本的处罚决定!

这个版本说出来简直可以惊掉人的下巴,“好,作算你们有两个司机,没有疲劳驾驶,但车子没有休息吧,还不是属于疲劳行驶”!

当事交警到了这一步,真的是让人啼笑皆非了,这不是明摆着成了“泼妇骂街”吗?谁不知道他心里的小九九呢?“哼,我治不了随车司机,我就不能嗽叭不响掉头吹,治你的车吗?你总不能弃车而不顾吧?”

当事交警此时的状态完全不是在执法,而是相当于“知法犯法”了!这种搞法肯定不妥当,没有哪个老司机会服他,除非什么都不懂的新手司机!

笔者认为,他所说的“车疲劳”一说在交通法规上并无成文,该说法有幸能“公之于众”,完全是他个人的自我说法和自我臆造,属于典型的一家之言,作为执法场合,他抛出如此不专业的执法用语,实在是亵渎了一个公职人员的形象和身份!

其次,就算他所说的“车疲劳”一说在“法律”上成立,那也不是由他随嘴而定,得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业设备来界定,他横竖是没有这个“定义权”的!

我相信,不光当事交警的同事们不会认可他这个“新鲜而古怪”的说法,甚至全国的交警也不会认可他这个十分另类而另类的理由!因为这个说辞与说“法”完全背道而驰、离题万里,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不是右护法,而是在大挖法律的墙根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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