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奥迪女车主怀有身孕,竟还在高速路口疯狂加塞,不仅多次撞击比亚迪车主,甚至还扬言:他开的是个比亚迪,撞了我也不怕!比亚迪车主怒不可遏,表示必须曝光这一恶劣行径。那么,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人物均为化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刘先生在青岛市区工作,由于家离公司较远,上下班都需要走高速,刘先生习惯从城阳南高速路口通行,这样能节省不少时间。

事发当天,刘先生和平时一样,在高速收费口排队,眼看着马上就要轮到自己,结果突然发生意外,就在刘先生的右侧,突然窜出来一辆奥迪SUV,想要强行插队。

由于当时刘先生和前车距离太近,奥迪车主想要强行插队,不可避免的碰撞到刘先生的车,刘先生以为奥迪车主可能着急,没注意到车辆已经发生碰撞,于是就按了一下喇叭。

谁知他刚按完喇叭,车子又被奥迪猛撞一下,刘先生本想提醒对方,避免给双方造成更多损失,没想到奥迪车主不仅没有发现自己的错,甚至还变本加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刘先生的比亚迪在奥迪的多次撞击下,车身多处严重损伤,而奥迪车主在连续撞击后,没有丝毫愧疚,甚至连个眼神都没给,直接油门一踩冲过高速ETC,离开刘先生的视线。

刘先生实在没想到,自己好好的上个班,竟然遇到这种晦气事,这下可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下高速后,刘先生立马停车报警。

交警赶到现场后,通过车牌号,很快找到奥迪车主,并把双方叫到一起协商此事。

一见到交警,奥迪车主立马表示,她不知道自己已经撞到刘先生的车,并反问交警:如果我知道撞车的话,又怎么会直接开车走呢?

刘先生质问她,我已经多次按喇叭,奥迪车主则表示:我压根没听见喇叭声,也没有连续撞击刘先生的车,而且自己已经怀孕四个月,怎么可能不顾自身安全而去撞他的车呢?

女司机的说法,看起来很有道理,交警一时也无法分辨双方谁是谁非,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刘先生直接拿出视频证据,这下女司机哑口无言。

刘先生认为,女司机可能觉得自己只是开比亚迪的,没有什么了不起,撞了就撞了,撞了也白撞,你不让我车,我就要撞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交警了解内情后,开始对女司机进行教育,奥迪车主表示,自己当时着急上班,过高速收费口时前面一直堵车,耽误半天后自己就快迟到,于是打算从旁边的道走。

然而,对于自己强行加塞的行为,到现在她都没意识到错误,仍然一直狡辩称自己赶时间,而且还是个孕妇,只是插个队而已,刘先生应该体谅一下自己。

刘先生表示,不管有没有怀孕,这和肇事都没有直接关系,作为一个驾驶员,不管是什么情况,从开车的那一刻起,就应该好好去开,并不是孕妇就可以随便撞人。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双方的车辆损失该如何承担?

1.首先,事故责任认定,应由交警部门作出。

本次事故双方都是机动车,按照责任划分主要有5种,分别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由交警部门认定。

此事中,比亚迪车主正常行驶,而奥迪车主违法变道,导致两车发生事故,奥迪车主应负全部责任,需要承担两车的全部损失。

最后交警部门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是如此区分责任。

2.其次,女司机的行为,还涉嫌故意毁坏财物。

女司机的第一次碰撞,是由于加塞导致,虽然具有重大过错,但毕竟不是故意,而在比亚迪车主鸣笛后,女司机仍然犯“路怒症”,主观上应为故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能认定女司机多次故意碰撞比亚迪,可以对其实施拘留、罚款,若造成损失超过5000元,甚至还可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最高判刑3年。

当然,无论是行政处理,还是刑事犯罪,都需要讲究证据,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女司机的行为只能以过失处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另外,保险公司对此类事故会进行定损,如果认定女司机故意肇事,则保险不会赔偿,两车的全部损失,要由女司机自掏腰包。

最后笔者想说,无论是什么原因,在高速上都不应随意加塞,更不能撞击其他车辆,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