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装修门头,物业说:交费八千才可开工,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

河南郑州一位白姓男士在一个小区租了一间门面,租金给付房东并签好合同后,正准备进场装修门头,却不料半路上硬生生地插进一个不是当事方的当事方!

这个令他头疼伤脑筋的当事方就是本小区的物业!物业无事不登三宝殿,找上门来没别的事,让他交费八千,否则,门头就不能装修!

凭什么?白先生说了,他与房东才是门面租赁合同的甲乙双方,物业凭什么当中来“插一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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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说起他的理由来“振振有词”,白先生所租门面于物业来说是没有所有权,但是他们对其有物业管理权!

白先生出于“和气生财”、“与物业在此低头不见抬头见”等多重因素考量,黙认了物业的“所谓管理权”,但对于向其交纳“八千元门头装修管理费”则坚决不从,俗话说了,要人出钱,如刀割肉!这事落到任何人身上,只怕谁都心中不服!

不过,白先生没有与物业硬扛,只是绵里藏针地问:要我交钱可以,但必须拿出让我心服口服的理由!

结果物业一下子被问住了,抛出了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这是本小区自古以来的规矩,凡装修门头,必须交费八千!否则,你就只能装修店内,这个门头暂时就搁着,不能装!

白先生不愧为聪明之人,就不信文明治不了物业的“蛮理”!他懒得跟物业胡搅蛮缠,直接把媒体请来,由记者跟物业评理去!

媒体肯定只能凭事实和证据来调解双方!物业既然坚信自己有理,那么就必须“师出有名”,这个“收费八千”的“合法文件”拿不拿得出来?拿得出来,该收照收,拿不出来,就是胡说乱扯,若一味坚持要收,那这个性质就不是民事纠纷、而是涉嫌诈勒索了!

真是打蛇打七寸,一说到严重的法律问题,物业立马蔫了,钱当然是不敢再向白先生要了,为了给自己找个台阶下来,又改口说自己本没有收钱的意思,是白先生设计的门头尺寸过于宽大,影响了小区的整体外观,所以他们才站出来干预的!

对于这个说法,白先生没有与他们“强词夺理”,他向媒体承诺,他会参照本小区其它门头的尺寸,如果他的尺寸过大,他肯定会更改过来,不会让物业为难!

至此,整个事件算是完满解决了!

笔者个人认为,当下整体经济处于下行时期,谁的钱都不好赚,谁的钱也不是大水冲来的,都是辛辛苦苦的血汗钱,所以,在面对不合理、不合规的乱收费时,作为当事人,还是要勇敢地站出来,该说“N0”的时候要坚决说“NO”,就像这位白先生一样,守住合法利益就是守护自己的合法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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