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没钱之后,防范相关职能部门乱收费乱罚款已成当务之急

在土地财政充裕的“昨天”,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哪些微型个体户的毛毛税在财源滚滚的洪流当中,根本上就上不了台面,一般情况下,个体户们安心做你的生意,至于税费嘛,税务部门能免的则免、能退的则退!

但现在的“行情”完全迵异于往昔了,土地财政不再是充实的“钱袋子”。资本是逐利的,当土地不再是以往的“香饽饽”时,地方“以地生财”的模式肯定玩不转了!

有钱好办事,无钱寸步难行。一头是“财源来头”的枯竭,另一头是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人员工资及各类城市建设的刚性需求,当下,地方财政己经到了“躲也躲不掉”,必须面对现实,没有办法也要想办法,不打“硬仗”也要打“硬仗”的境地!

硬仗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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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亘古不变的老办法:此路不通开新路,开辟新财源、新税源!

从道理上讲,只要符合法律的税种都是税收的来流之一,至于怎么收、何时收,税务部门根据政策是有自由定夺权的!

比如,某些地区的个体户可能要重新适应新的税收模式,以往免交或不交的“好事”不可能总是一成不变,现在地方困难了,该贡献的时候,个体户还是得作出贡献,适当交税或定额交税才是当下和后面的正常状态!

但是,老百姓在依法交税的同时,为了防止相关职能部门借“广开财源”之名、随意扩大和变相乱设收费“窗口”,很有必要对哪些损害群众利益、有违法律的乱收费行为抱有高度警惕之心,因为这不是某个人或某个部门的专门义务,而是全体公民的职责所在!

如果有人巧立名目,当事人可以光明正大地对其说不!

如果有人过度罚款,当事人可以理直气壮地对其说不!

如果有人过度收费,当事人坚决不要迁就了事!

如果有人钓鱼执法,当事人坚决不可忍让,大事化小、小事化小!

等等……

为什么坚决只能说“不”,而不能“同意”,因为道理很简单:你忍过了初一,下面还有初五,再下面又来了“初一”!

虽然上面所列举之事并不新鲜,但太阳底下,那些“不新鲜的故事和剧本”即使你不愿再听和再看了,但它并不会依人的意志而转移,它该来的时候还是要来!

区别仅在于你是用什么方式去面对它、解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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