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8日,一位大学生,因掏鸟窝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这位大学生就是闫啸天,当时就读于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系。

因掏鸟窝被判刑,这件事让人感觉不可思议,试问,在农村哪个人没掏过鸟窝,如果这也犯法,那岂不是很多人都要被抓坐牢吗?
其实不然,闫啸天抓的鸟叫隼(sǔn)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国家保护动物是禁止私自抓捕的,更何况闫啸天还挂在网上售卖。

闫啸天被抓捕时,他的父亲闫爱民正在地里干活,突然被告知儿子因掏鸟窝被警察抓走了,他急得立马扔下锄头就赶回家。
当时的闫爱民不明白为什么掏个鸟还犯法,他也不知道什么是隼鹰,甚至当时很多人对此事都不理解,有人更是猜测闫啸天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被人报复。
但是当法官宣判闫啸天因私自抓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进行售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时,闫爱民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

对于这个结果他不服,于是进行了长达五年的上诉。
但是连续五年的上诉,均被驳回,甚至后来法院的工作人员见到他都有点打怵。
五年的不断上诉,让这个本来就不是很富裕的农村家庭变得举步维艰,眼看上诉无望,闫爱民只好暂停上诉,和妻子努力挣钱,想着儿子出狱后能有个好的生活条件。

对于掏鸟窝就判刑十年,别说当时,就算放在现在都觉得不可思议,认为法官是轻罪重罚了,甚至有人认为,这种无伤大雅的小事,口头教育一番,或者是罚点钱就可以了。
因为此事让一个大学生在牢房度过十年,这不等于把他的人生毁了嘛!
而且一毁就是两个人。
当时跟闫啸天一起掏鸟窝的还有他的朋友王亚军,王亚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当时正值暑假,闫啸天叫王亚军去他家玩,因为天太热了,闫啸天就打算跟朋友王亚军去河里洗澡凉快一下,在经过邻居家时,无意间看到树上有个鸟窝。
看到鸟窝,闫啸天好奇里面有没有小鸟,好奇心太重的闫啸天立马找来梯子上去一探究竟,当他发现鸟窝里的小鸟跟他平时见过的不太一样时,竟然鬼使神差地把鸟窝带回了家。
把鸟带回家后,闫啸天越看越喜欢,为了搞清这是什么鸟,他打开电脑上网查询,不查不要紧,一查吓一跳,原来这种鸟叫隼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且价格很贵。

闫啸天虽然是大学生,但他只注意到这种鸟很贵,反而忽略了这是国家保护动物,也忽略了私自抓捕国家保护动物是犯法的。
在金钱的诱惑下,闫啸天试着把隼鹰的照片挂在网上进行售卖,本来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没想到很快就有人来买。

就这样,闫啸天先后抓了16只隼鹰,卖了10只,当他被抓时,家里还有没来得及售卖的隼鹰。
虽然人赃并获,但闫啸天并不承认自己有罪,他称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鸟,更不知道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随后,警方在闫啸天的电脑上查到了他之前的上网记录,找到了他查询隼鹰的记录,在种种证据面前,闫啸天终于认罪。

看到父亲为了自己不停奔波的样子,闫啸天特别后悔,他多次哭着对父亲说,是他错了,他确实犯法了,让父亲不要再上诉。
而闫啸天也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三次减刑,将于今年5月27日出狱。
闫啸天因为他的无知和欲望,付出了十年的代价,无论怎样,大家还是觉得惋惜。

就连央视主持人张泽群也为他鸣不平,公开质问法官,认为法官太无情,视人命如草芥,认为法官有失公平,有人贪污2.6亿被判五年,给人锁上铁链被判六年,掏个鸟窝竟然被判十年,认为法官看人下菜碟。
对于张泽群的发声,网上很多人纷纷声援,都把矛头指向当初给闫啸天判刑的法官,给那位法官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甚至有人把此事跟人贩子陈莲香相比较,一个拐了40多名儿童,造成40多个家庭支离破碎的人间恶魔,她才获刑十年零一个月。
掏个鸟窝竟然比人贩子判刑还重,所以人们都不服,认为法官有失公正。
哪怕后来法院出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条例,大家也不买账。
其实法官真的没有错判,也不存在轻罪重罚,而是有法可依的。

闫啸天不仅是私自抓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进行售卖以此获利,目的明确,按照法律规定,售卖达到十只,就要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而闫啸天只被判了十年零六个月,并不存在重判。
闫啸天作为一个大学生,知法犯法,这是他自己选的路,就得承受相应的后果。
法律不会因为他是大学生就格外开恩,法官的任何一次宣判,都是有法可依的。
可能有人会说,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了几只鸟,毁了一个大学生的人生,不值得。

应该视情况而定,而不是死板地根据条条框框来衡量,法律也得有人情味。
但是,如果真的那样,法律的公平公正根本得不到保障,法律的威严也会受到损害,如果那样,也是对他人的不公平。
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事已至此,如今闫啸天即将出狱,只希望出狱后的他能够获得重生,好好适应社会,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