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没给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工资表、工作证可以吗?

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劳动关系成立。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④考勤记录

⑤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以上五条均可作为参照凭证。

原文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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