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刚上大一的闫啸天和朋友王亚军放暑假了,闲着没事一起外出溜达。有一天,二人无意间发现了一处鸟窝,里面传出十分稚嫩的鸟鸣声,他们断定鸟窝里一定有幼鸟。作为农村长大的孩子,平时的娱乐消遣没有城里人那么花里胡哨,也就是玩玩泥巴、下河捉鱼,还有就是弹弓打鸟,或者爬树上、屋檐下掏鸟窝。
闫啸天和王亚军也不例外,他们一看有鸟窝,顿时就乐坏了,马上就产生了一样的想法:掏了它。于是二人相互合作,很顺利就把这个鸟窝“一窝端”,没想到收获还不小,里面居然有12只幼鸟。闫啸天对此很有成就感,就掏出手机拍了张照片,传到了贴吧上。
没想到这一举动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没过多久就有人联系闫啸天,表示对他掏的小鸟很感兴趣,希望能用钱买下来。闫啸天一看,顿时就乐了,掏鸟窝居然还能挣钱?于是他一口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并与其砍价还价,最终以1080的价格,将这12只幼鸟卖了出去。
闫啸天和王亚军赚到了钱,心里别提多得意了,心想掏鸟窝既然这么赚钱,再去掏一回也不过是顺手的事。于是二人故地重游,又找到了新的鸟窝,虽然这一次运气不太好,只抓到了4只,但是好歹没有白跑一趟。
二人带着刚掏的4只小鸟准备回家,还没走到家门口,就迎面撞上了警察,而且警察就是冲他们来的。接着二人就被带回了派出所问话,这一问不得了,原来二人掏的小鸟居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难怪会有人主动上门求购,这么说来第一次卖的时候二人不懂行,价格说不定还低了。
但眼下多少钱也无济于事了,买卖国家级保护动物就是犯法,二人已经上了大学,是成年人了,理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虽然二人苦苦求情,表示自己事先并不知道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他们的父亲也为此到处托人走关系,但二人还是面临着刑事处罚。
一年半后,因为铁证如山,他们百口莫辩,法院分别判处二人十年和十年半的有期徒刑。
闫啸天的父亲十分不甘心,血浓于水的父子情且不说,家里培养一个大学生也十分不易,这一坐牢一辈子可就毁了。他为了让儿子免于牢狱之灾,甚至公然拿钱贿赂办案人员。但结果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收受贿赂的人最终也被一一查处,闫啸天的刑期一天都没有减少。
在那之后,一篇《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十年》的文章就火爆了全网,网友们纷纷表示不理解,甚至是不可思议。在他们看来,闫啸天和王亚军的行为就是孩童的无心之过,虽然二人已经成年,但作为学生的童心未泯,且是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掏了鸟窝,对二人进行批评教育就可以了,如此量刑未免太小题大做,甚至有碍司法公正。
但根据警方反馈的信息,事实并非吃瓜群众传播得那样简单,闫啸天在掏鸟窝时,很可能就已经知道了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因为早在半年前的2014年1月9号,闫啸天就曾在贴吧上发帖,称要“收各种鹰,鹞鹰,隼鹰”,还附上了自己QQ号,活脱脱的一个野生动物走私贩子。因此闫啸天和王亚军的掏鸟窝行为显然是“有意为之”,掏的鸟窝也并非是“偶然遇到”,而是目标明确,法院量刑也可以说是证据确凿。
闫啸天的刑期到2014年就刑满了,十年牢狱生活让他吃尽苦头,也将彻底改变他的一生。
但就在近期,央视主持人张泽群突然发声,公然为掏鸟窝被判十年的大学生打抱不平。他用两个案件作为对比,一是四川剑南春集团董事长乔天明通过伪造财务材料,私分国有资产2.6亿,被判5年有期徒刑;二是丰县被拐女子被迫生8个孩子,买家董志民因虐待罪、非法拘禁罪被判9年。这两件事要么犯罪数额巨大,要么社会影响恶劣,哪一个说起来都比掏鸟窝严重得多,但却都没掏鸟窝判得严重,不得不让人怀疑法官量刑的公平公正。
网络上对掏鸟窝的案件一直是持怀疑态度,甚至司法系统都受到了质疑。但不管怎么说,闫啸天和王亚军的犯罪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成立。其实大家都关注犯罪时量刑的轻重,但编者想说,我们的重点应该放在犯罪与守法的警戒线上,这个案子值得为所有人敲响警钟,大家对司法不要抱有侥幸的心理。
此外,还有一个值得考量的地方。一个典型的案例,人贩子陈莲香2年拐卖46个孩子,也不过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而且只坐了5年牢就被假释出去了。罗翔老师说过,在拐卖人口的案件中,作为买家最多只会被判三年,而买一只大熊猫至少会被判十年,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人和牲畜相比,到底哪一个才重要?
司法系统可以被质疑,但绝不能无的放矢、信口胡言,而要用合理的依据去辩证,这样才会促进司法系统的进步,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加公平公正。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