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内容
受四川省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招选人)委托,拟对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采用招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参选人参加本项目的招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CBH〔2022〕-11265
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
3.招选人:四川省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
二、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简介:四川省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拟对食堂大宗物资参选人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参选人参加。
2.服务期限:合同中约定。{1.合同期限暂定为一个学期(2023年春期),合同有效期2年,如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良好可进行续签,续签不超过2年;2.在合作期间,学校可能会因政策因素或实际工作需要对合同期限进行调整,由此带来的风险由参选人承担。}。
3.服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
4.标的情况:(1)本项目总共分10个包,第一包确定两家中选人,(第三名为中选候选人,在第一名、第二名月、季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况下将依次递补)。第二包到第十包每包确定一名中选人(第二名、第三名为中选候选人,在第一名月、季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况下将依次递补)。
(2)本项目无预算价,最终结算价格根据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5.分包情况:
包号 类别 中选候选人数量 最终供货数 结算方式
第一包 大米、面粉 三家 二家 以实际使用量结算
第二包 食用油类 三家 一家 以实际使用量结算
第三包 鲜猪肉、冻品类 三家 一家 以实际使用量结算
第四包 蔬菜类 三家 一家 以实际使用量结算
第五包 家禽类、水产 三家 一家 以实际使用量结算
第六包 调味品、干杂 三家 一家 以实际使用量结算
第七包 豆制品 三家 一家 以实际使用量结算
第八包 鸡蛋 三家 一家 以实际使用量结算
第九包 面条 三家 一家 以实际使用量结算
第十包 蔬菜生产基地 三家 一家 以实际使用量结算
三、参选人邀请方式
本次招选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参选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选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8.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参选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8.1包一、包二:
1.投标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参选人若为产品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持证企业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参选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合同协议和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持证企业公章,视为投标参选人该类材料原件)。
8.2包三:
投标参选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加盖持证企业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参选人若为经销商,应具有猪肉加工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同时提供猪肉加工企业营业执照及生猪定点屠宰证,加盖持证企业公章,视为投标参选人该类材料原件)
8.4包四:无
8.5包五:
1.投标参选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予以佐证;如为经销商时应具有与生产商签署的合同或者协议。
2.提供鲜三黄鸡、鸭距本项目开标时间 12 个月及以内产品质检报告。
8.6包六、包七:
1.投标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参选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予以佐证;如为经销商时应提供与不少于五个品种生产商或总经销签署的合同或者协议。(加盖持证企业公章,视为投标参选人该类材料原件)
8.7包八、包九:无
8.8包十:
1.投标参选人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手续齐全的蔬菜生产基地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招选。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参选人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渠道查询参选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参选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参选人为招选人、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招选文件获取方式
招选文件自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本项目招选文件有偿获取,招选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现金交纳,招选文件售后不退,招选资格不能转让)。
方式:1、现场发售。获取招选文件时,参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人报名登记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参选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选人报名登记表》。
方式:2、网络(远程)发售。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邮箱。参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人报名登记表》;参选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选人报名登记表》。
七、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10: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参选文件地点:参选文件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参选文件,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参选文件。
九、参选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24日10:30(北京时间)在招选地点开启。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