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辽宁朝阳,前同事借用梳妆台化妆竟然“顺走”……
“我们都认识这么久了,我真没想到她能偷我东西。”近日,市民刘女士来到朝阳市公安局前进分局,将一面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帮她追回损失,在回忆事发经过时,她对记者感叹说。
据刘女士介绍,3月27日那天,其外出前想要佩戴上自己的一条金项链,便到梳妆台里去找,可打开存放项链的盒子,竟惊讶发现里面是空的。“我清楚记得几天前还在里面呢,咋说没就没了呢,我赶紧又去检查另外一条,结果也不见了。”
刘女士说,她冷静下来仔细回想了一遍,从3月23日她最后一次看到项链,到3月27日发现项链不见,其间,家里就只来过一个人,就是自己的一位前同事,而这位前同事,当天也“巧合”地曾独自进入过她的卧室,难道真的是她?
“我俩以前一起工作过,她来过我家,知道我首饰都放在哪里,后来分开了很长时间都没联系,那天她过来找我玩,中间让我帮她打一会儿手机游戏,她进我卧室说想用一下我的化妆品,我也没多想,就答应了。”刘女士告诉记者说,报警前,她曾通过微信与对方联系过,询问对方是否“拿走”了自己的两条金项链,可对方却坚决否认,当刘女士提出准备报警时,对方也非常淡定,还反过来安慰刘女士不要着急。
“我们接到受害人的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受害人家中,经工作,在房屋内并未发现门窗被撬压过的痕迹。”前进公安分局一名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说,结合刘女士提供的线索,警方第一时间将刘女士的这位前同事某某莹传唤至该分局,经讯问,对方最终对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某某莹称,当日,自己在刘女士的卧室内化妆时,看到梳妆台里有两个首饰盒,里面各有一条金项链,自己恰好最近手头紧,便起了贪念,将两条金项链揣进了自己的衣兜内,而后将两个首饰盒放回原位。她说,离开刘女士家后,她便将项链以777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金银回收店。
记者了解到,目前,警方已将赃物悉数追回。犯罪嫌疑人某某莹,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前进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深挖工作仍在进一步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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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燕都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