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我自己的监狱经历,

不错,我确实是逃跑了,距离成为网逃半年之前,我逃离了我的家。

如果说我对感情是不专一的,我一点都不承认,如果说我是专一的,我却有过各种各样的女人。

这一点,任何时候,我都谴责自己,我不能说自己有多违心,可是,我一直认为,人的心很小,小到只能装下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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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怎么说都显得无耻,不过现在,我不用再跑了,在异地看守所,我只能静静等待押解我的家乡公安局。

第三天,他们来了,本来一天的路程,他们走了三天,中途去了一个景点。

三个警察,出示身份之后,将我带上警车。我压根没看清楚他们出示的证件,此时也不必看清,毕竟没人会来看守所把我带走,我没什么不放心的。

警车这东西,半年内,我一直都很恐惧,今天真正坐在警车里,反而没有任何感觉。手铐脚镣都戴上了,这辈子混的,这种状态,我只在电影里见过,真正轮到我了,只有无奈的苦笑。

我无意将这些文字写成一篇控诉或者翻案的口水,我已经认罪伏法,并且合法释放,现在说那些已经太迟,在监狱,我曾经写过无数申诉状,但是,我没有投递,原因是,我没精力应对各种各样重复提问,对我来说,很多事情,再回忆一遍,无异于往伤口上撒盐。

我听凭命运,任凭警车带着我一路狂奔。

想到从前,想到自己半生漂泊,想到亲人朋友,想到未来,我绝望了,如果可以,我愿意立即死在路上。

我尝试咬舌自尽,可是确实很疼,这个办法,我不知道之前使用过的人如何有这样的决心,我确实做不到。

从此,我特别佩服能够咬舌自尽的人,他们的冤情如果不是达到了足矣愤怒得冒烟的程度,谁都无法实施。后来,我听说过这种自杀方式的实施细则,涉嫌传播不当手段,我就不描述了,不过听起来,那个办法比我目前使用的办法有效得多。

警察对罪犯的防范意识是非常强烈的,尽管我是个孱弱得比小鸡子强不到哪去的人类,他们依然是两个警察夹着我,没戴头套,只给我戴了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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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一直认为自己是冤枉的,这种待遇就是侮辱,而我,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事实存在,我没有什么可说的。

那是个山区,刚下过雨,对于平原地区来的警察,几乎很少见到这么多的山,雨后的山地,很多汹涌的洪流,他们好奇地下车去看洪水,车停在一个桥边。

此时的我,全副手铐脚镣,筹划了一路的自杀机会似乎来了,我渐渐靠近大桥,洪水离桥面大概二十米左右,如果此时,我纵身一跳,一切都会随着洪流化作云烟,无论我的光荣和耻辱,无论我的罪恶还是亲人,我眼里只有坚定,心里只有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