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你怎么看?一女子到医院做乳腺检查项目时,衣服都还没来得及穿,就有一名医生突然推门进来导致身体“走光”,患者要求赔偿10万元钱。“生过孩子的人,应该不会太介意这个,没必要那么喜欢传统”。大家给评评理谁错了。

事情是这样的。
陕西西安,一女子到医院做乳腺检查项目时,衣服都还没来得及穿,就有一名医生突然推门进来,导致女子上半身被门外的人看到。事后该医生声称生过小孩的人,不要太传统、不会太在意,并表示赔偿300元,后来涨到赔偿1000元,女子一气之下,主张不愿意道歉,那就赔偿10万元。

该医生称,他又不是故意的,只不过是进门时无意中看到了,又不是作风问题,道哪门子歉?
可是该女子却认为是自己的隐私权被侵犯了,明明知道里面有患者在检查身体,就不能注意点?

对此,有的网民说,该女生就是小题大做,在医生的眼里,所有患者的身体就是一堆肉,只有患者,没有性别,不能强加罪名给医生。
也有的说,作为一名医生,虽然你自己觉得看了一眼女性患者身体无所谓,可是患者可不这样认为,还有那句“都生过孩子了,应该没有那么传统”,这句话带有极大的歧视意味。

到底是谁有理?我们可以分析一下。
第一,生过孩子就不要那么传统了吗?什么叫传统?满不在乎就是传统吗?没生过孩子的身体金贵,生过孩子的女性就可以不受尊敬了吗?
网友说该医生说话带有极大的歧视意味,一点也不过分,这就是赤裸裸的对“已婚女性”的歧视。

第二:在医院里,男性医生需不需要对女性患者隐私注意保护?我觉得还是应该的。如果女性是你的患者,出于对检查身体的考虑,在医生的眼里没有性别隐私可言,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有必要的。如果女性不是你的患者,那么男性医生是不是应该有所注意呢?这当然是必须的。

在医生眼里对患者无性别区别,是建立在“医患”关系之上的,没有这种关系,性别隐私权还是存在的。
女性隐私权在哪里都要被保护,医院也不是法外之地。

第三,该女生狮子大开口索赔“10”万对吗?没必要,这钱也要不到。索赔是要有依据的,是要走法律程序的,不是你一开口就可以索赔。
确实是自己的身体被医生看到了,本事件里,这只是一次“偶发”事件而已,是医生推门,风把遮帘布吹开,被走廊里的男医生看到了。

据资料显示,该女患者真实目的并不是要多少赔偿,她只是想要个说法,想让医院给她一个当面道歉。
可见该患者并未“无理取闹”,她想要个道歉也是应该的,院方道歉也是应该的,而不是把赔偿从300增加到1000来堵住患者的嘴巴,更不是一个道歉还需要“事后调查”才行。
如果以严肃的态度看待这个问题,该医生已经侵犯了个人隐私权。
但是侵犯他人隐私权分为过失和故意两种情形。

过失侵犯隐私权只承担民事责任,而不需接受治安处罚。
可见该医生还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开道歉,一点也不过分。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说出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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