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专家再次食言,又来谈二八事件了,这次没有人“网暴”他了吧?这次出来的理由是什么呢?对于专家的言论,真的不敢苟同,或许是我认知有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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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希望能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问题就是没有明确的答案,这就是事实”,很显然,专家又在影射二八就是没有答案。

何专家在节目的开始就说,他不会谈论事件中的具体证据问题,这是要耍流氓吗?证据学专家谈论公共事件,竟然不谈证据,他谈什么呢?他想谈一些拗口的“事实证据——基础性理论”就是怕别人听懂了吗?

专家对“查明真相的诉讼”给予认可,但是,很可惜一直无人回答,为什么呢?他说在某些案件中查明真相确实很难,有的难于上青天,专家又把这些跟“证据法学理论”联系一起了,或许多扯些别人听不懂的名词,别人就信了你的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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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何专家,鉴定原始病历难吗?查清假证难吗?质证证据难吗?421卷宗拿出来难吗?不要再扯你那长篇大论了,理论都是基于事实,不是悬浮在空中,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愿意去查明,扯啥犊子呢?

专家再次肯定二审的工作,他认为二审的结论是正确的,但是,他不觉得这是真相,接下来就该扯那著名的“现有证据”了。

“现有证据”就是他们的杰作,圈在“民”中也是大手笔,互相配合,你主张你举证,证据在哪?在假证中、在涂改的原始病历中,但是,二审已经终结,没必要给你们看,然后,受害人就是获得不了证据,所以“现有证据”什么也证明不了,多么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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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查真相成了受害人的责任和义务了,这真是天大的讽刺,竟然还有专家在此喋喋不休,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为了谈论二八,不惜食言,甘愿自毁气节!

河河大药房认可错换,愿意赔米,专家就觉得判决是没有问题的,受害人在哪里呢?他们要的真相呢?公平呢?

为什么不能查明是怎么“错抱”的?专家认为这是大药房赔偿,不是某个人赔偿,这里又是一个没有必要,没必要查清谁弄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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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没有必要查明,具体的真相也很难查明”,然后就是重点了,专家认为法院没有必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去查明这个很难查明的真相,专家觉得他们太忙,他们没有时间,所以,没必要查了。

专家强调,在这个案例中,你们必须接受这个案件没有真相的事实。因为在很多案例中,查明真相都只是一种美好,却无法实现的愿望。

不知道何专家如此高调出场,为何评论区不敢示人呢?每每喊着退出又割不舍、放不下,你非要往热点上蹭,那就开诚布公的和网友谈理论就是,为何要关闭评论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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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扯这么多就是让大家相信二八事件就该没有真相,判决没有问题,只要大药房一力承担,其它都没必要查了,不然就像杜女士说的那样,再查真相就是浪费家国资源,给家国添麻烦。

二八事件到底是无法查清,还是难以查清,又或者是不愿意作为,不愿意去查清呢?病历涂改的如此严重,这不违法吗?办假证不违法吗?不质证证据不违规吗?为什么对明摆着的问题,专家却要用法学理论去解读呢?这里不需要高深的理论,需要的是清楚的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