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排水口、管道、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指出:旱天,确保各类排水口无污水排放,雨天,有效降低排水口溢流,各地结合雨型、雨量、收纳水体情况和“海绵城市”建设,具体制定溢流控制标准,原则上治理后溢流频次应降低50%以上,这里明确指出了溢流污染控制的标准。2015年《水污染防止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针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这里指的就是溢流污染控制。2022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汛期污染强度分析推动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汛期污染强度分析,着力突破面源污染防治瓶颈,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里对彻底解决汛期溢流污染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本次“汛期溢流污染解决方案”论坛从政策解读到确实有效的解决方案讲解,以成功案例为引导,详细介绍在汛期解决溢流污染的有效方式,为即将到来的汛期溢流污染治理提供设计思路,指导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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