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部分调剂考生,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尽快与调剂专业所在学院联系,可接收预调剂的专业详见表格,具体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一、调剂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3.原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原初试科目与我校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院)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统考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数学一可调至数学二,英语一可调至英语二,不得逆调;不考数学的考生无法调剂到我校考数学的专业。
6.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办法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尚未开通之前,考生咨询拟调剂专业所在学院。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届时考生须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不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者,预调剂无效。
3.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
4.我校复试时间、复试安排等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好状态,安心备考。
5.请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纪律和规定,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提前来校咨询。
三、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开通时间以我校正式开启调剂服务功能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根据前期调剂情况,确定后续是否再次开通。
2.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送后12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我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复试通知。
3.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通知发送后12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拟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
4.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调剂拟录取手续。
四、调剂专业
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具体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调剂考生可在我校开启调剂系统后,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有关信息并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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