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了解到,呼和浩特将有序发展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激发城市活力,提振城市烟火气。

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将坚持“方便群众,疏堵结合”原则,对市区流动摊贩的管理从源头上疏导,选择既不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生活又不妨碍交通出行的地段,设置临时摊位,解决流动摊贩无序摆摊设点的问题。同时坚持“科学设置,统一管理”原则,对设置的临时摊位,实行统一划行归市、统一划定经营摊位区域、统一经营时间,实行编号,纳入统一管理。

对此,呼和绍特将逐步规范设置早夜市市场摊区,在统筹利用好现有早市、夜市、周末集市等露天市场摊区基础上,根据辖区交通、人流等实际情况,规划选定并逐步开放一批早夜市或周末集市(其中新城区13处,回民区11处,玉泉区11处,赛罕区13处,金川、如意各1处)。

除此之外,有关部门还将支持引导农民入城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结合首府周边地区季节性地产时令瓜果蔬菜,在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的居民社区周边合理划定设置自产自销的瓜果蔬菜临时销售场所,引导自产自销的农户规范经营,方便市民采买,促进农民增收,同步加强监管服务。

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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