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学历不低的大爷拒绝支付物业费,14年欠下25400元,物业公司还向其索赔20万,双方都有法律依据,协商无果后,大爷只能将此事曝光。

梁平退休后就住进北京某小区,为了方便居住,特意买了一楼的住宅,购买之后,生活上的便利有了,但是和物业之间的纠纷多了。

老人解释,由于住在一楼的关系,拒绝支付物业费,双方就此事沟通多次,从入住到被物业提醒,这一场纠纷持续了14年。

期间,梁平没有缴纳过一次物业费,还以为物业不想惹麻烦,没想到物业向他打来一张缴费单,要求梁某支付所拖欠的物业费,合计2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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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单上包括缴费25400元,违约金204300元,如此大的差距,让梁平无法解决,于是带着这个问题报名节目组,请专业的律师查看问题。

梁平解释,购买的小区住房面积为127平方,所需的一年物业费是1800元,折算起来并不贵,要说梁平没钱,他倒不是这回事。

梁平说出了自己的考虑,小区的楼层为23层,物业费包含的电梯维修费用,他是不承认这个收费的,毕竟他住在一楼根本使用不上电梯,

在购房合同上,梁平记得销售楼房的员工说到过,一楼是不用缴纳物业费,在入住小区时,缴纳过一次物业费,后来想起来有点吃亏。没想到的是,由于长时间不缴纳物业费,对方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梁平赔偿20万元,这是让他无法接受的。

说实话,梁平并不穷,他是退休的工程师,财富积累比一般老人要好,之所以有14年的纠纷,就是因为梁平拒绝支付物业费,认为没有使用过电梯。

然而,物业公司一方认为,电梯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梁平不使用电梯,也需要缴纳物业费,还有物业费是包括其他费用的,大爷也没有缴纳。

面对物业公司的质疑,梁平拿出了两条法律解释,双方就物业费问题进行多次沟通,始终无法解决。

梁平老人使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回击物业提出的法律条款,认为消费权益法是全国性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还享受对服务的知情权,希望有专家能够解决这个疑问。

1.梁平为什么坚持不用缴纳物业费?

消费者有权让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产品情况,包括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结合本案中梁平的观点,此前有关人员向他承诺过可以不缴纳电梯费用,老小区安装电梯后,一楼住户享受一票否定权等。

还有1楼到5楼水费是有自来水公司提供,不需要向物业二次缴费,梁平坚持14年不缴纳费用,因此物业公司被迫起诉他,要求他一次性支付23万左右的违约金,是不合理的。

2.物业公司提供了什么条款,要求梁平支付违约金?

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物业公司作为经营者,它是可以向业主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经营业务的费用,而梁平老人用未接收到服务拒绝缴纳物业费,属于民事纠纷案例,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历了14年的纠纷,物业公司很难拿到这笔钱,后续梁平老人需要补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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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享受了物业服务的权利,就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按照此项法规,梁平是应该缴纳相关的费用,可是此前和物业公司发生纠纷的物业费已有14年,已经过了民事诉讼的3年期限,就是超过3年的物业费无需缴纳。

梁平老人坚持有免除电梯费用的说法,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认定,符合“谁提出谁举证”的说法,因此物业公司只能拿到三年的物业费,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追讨违约金。

最后,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并不少见,相关法律条款都有规范各自的行为,大家在争取自身权益时,也应当注意自身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小心不懂法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