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
2023年禁渔公告
为加强我市渔业管理工作,维护黄河禁渔秩序,切实保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2〕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神木市2023年实施禁渔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渔期
2023年4月1日0时-7月31日24时
二、禁渔范围
黄河神木段、窟野河
三、禁止涉渔行为
(一)在禁渔期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单人单杆单钩)外的一切捕捞作业;
(二)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活动;
(三)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禁用渔具;
(四)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五)禁止在鱼类重要的产卵场扎巢取卵、饲养家禽、挖沙采石。
四、违法处罚
凡违反禁渔期禁渔区相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依法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市农业农村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12809
神木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1日
来源丨神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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