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上8点半,重庆涪陵区一小区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母女二人在家中被害,凶手与被害人是亲属关系,案发后,凶手从楼上一跃而下,畏罪自杀。 经附近居民透露:被害者家里的男主人是一名律师,当天他并没有回家,因此躲过一劫。凶手先入室将律师的妻子杀害,后又将下了晚自习回来的15岁女孩杀害,随后跳楼自杀。 据悉,女孩正在读初二,品学兼优,是出了名的学霸,没想到却因此殒命。原来,现年38岁的李某是死者李某某(律师妻子)的堂叔,李某父亲去世后,由于房屋遗产继承问题与李某某发生矛盾,遂持刀将李某某母女杀害。

警方的通报,不禁让网友一头雾水,李某父亲的遗产和堂侄女有什么关系?他们之间怎么会存在继承矛盾呢? 其实,可能很多网友不知道,法律规定,如果亡者没有留下遗书,那么他的所有直系亲属都有分割财产的权益,比如父母、子女,还有兄弟姐妹。 有网友在评论区证实说:自己的爸爸去世早,遗产被爷爷奶奶继承了,后来爷爷去世后,家产又被叔叔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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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相当于本该属于该网友的遗产,倒了两手,最后落入了叔叔的口袋里,确实很不合理。而从该案件的人物关系中分析后得知,死者是凶手的堂侄女,那么就证明死者的爷爷和凶手的父亲是亲兄弟,这关系还真不能算得上太近。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没有对其个人名下的财产订立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笔者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这个所谓的叔叔打的是不是只要把第一位继承人杀死,他的家人就可以分家产了,大家想一想,如果不杀害这对母女,这个堂叔是没有继承权利的,只要她们一死,这个堂叔还真有继承的权力了,由于李某父亲生前没有订立遗嘱,需按法定继承的形式继承父亲留下的遗产,按规定,配偶、父母还有子女都可以分割这份遗产。唯独没有这位堂叔的。想要得到遗产只能杀害李某父亲的直系亲属。

我家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在我的少年时期就看见了很多很多例争夺家产的事情,甚至爷爷奶奶还活着,一家人就开始争夺家产。我那时不解,不明白父母子女为什么会到这样的地步,一方觉得家理至上,一方觉得法理至上,或者是有人就觉得我说的就是对的。 二三十年过去了,我还是孩子时候看见的东西忽然发现在全国范围内扩大了,原因是什么呢?房子值钱了。

原本老人留不下什么,就是房子也三钱不值两钱,没有好争夺的东西,那时候只有不赡养父母的子女。 我见过的最夸张的例子是这样的。A奶奶去世的时候妈妈B奶奶还活着,B奶奶一共有5个子女(A奶奶和四个兄弟姐妹)。A奶奶的老伴C去世的时候,A奶奶的四个兄弟姐妹就要分A奶奶和C爷爷的房子。理由是:A奶奶去世的时候,A奶奶有房子的一半,应分为6份(B奶奶、C爷爷以及A奶奶的四个子女),B奶奶拥有房产的1/12,A奶奶的兄弟姐妹每人可以分房产的1/48。四十八分之一比例很少吧,但架不住房子贵啊,每人也有好几万呢。 这个事情最后怎么解决的呢?A奶奶的子女付钱给A奶奶的兄弟姐妹们了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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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比题主家可夸张多了。题主家争的是爷爷的房子,这个故事相当于姑妈分题主父母的房子。 但,最后的结果如何呢?给钱就散了。利益在前什么都挡不住。年轻人可能会感觉到悲哀吧,但这就是现实啊。接受现实损失点钱让自己的后半辈子跟这样的亲戚再见,也是心情愉快的。 题主,你家这事还轮不到你去谈,那是你爸爸和姑妈谈的事。能谈则谈,不能谈顶多上法院嘛。但可以预见的是,你家一分不给姑妈是做不到的。 所以呢,坦然做好分钱的思想准备,拧巴不利于身体健康,别把自家人气出病来,人远远要大过于钱。这样的亲戚以后自然也不会相认了。

回到案件,现在这位堂叔死了,他以为这件事情因为自己的死就结束了,他还真是一个可笑的人,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是最为严重的刑事犯罪,故意杀人造成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处犯罪分子死刑,并且立即执行。 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1、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2、如果是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可以继续,变更被告为他的继承人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尚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即可。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1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那么杀人后自杀,受害者家属该怎么办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杀人后当事人自杀的,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是免除不了的,被害人家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被害人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

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死伤家属可以起诉杀人者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要求对方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

最后:这位律师一个明白这些,起诉是跑不了的,比较自己的老婆和孩子都死了,不管是什么结果也算是给她们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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