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脏了就不能进县城了?这事发生在云南巧家县。

当地在3月23日发布《关于加强脏车出入城综合治理的通告》,其中第一条规定:未经清洗和存在以下情形的车辆,不得在巧家县城区道路上行驶。具体情形包括——

车身外表有明显污迹、灰尘或泥土,车顶有积尘的;车辆号牌被尘土遮挡无法识别的;轮胎、挡板、底盘沾带泥土的;车辆排放污水、流体物质,影响市容环境的;存在“抛、冒、滴、漏、撒、扬”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进入城区道路的情形。

“号牌被遮挡无法识别”“车辆排放污水”等能理解,这在哪都是违规的,但“车身有明显污迹”“车顶有积尘”不让进城,我就有点不明白了。

因为措辞都太模糊了。什么样的情况算“有明显污迹”?车盖沾了点灰尘算不算?灰尘面积多大才算?车顶有积尘的,多厚多大的面积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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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个标准去执法,估计100个执法人员会有100种理解,现场很可能出现车主不服的情形:凭啥他的车看上去更脏,放他进城却把我拦下了?

更引人注目的是,通告中提到,对违反本通告情形的车辆,会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惩罚。并且,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轻则治安处罚,重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该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回应称,为了空气质量管控,以劝导为主,处罚不是目的。但通告的措辞还真不是吓唬人的。

去年3月,一篇发布在《昭通日报》、巧家党建网等媒体的文章提到,巧家县开展“脏车入城”专项整治行动后,“共劝导教育脏车入城车辆2900余辆次,现场处罚146起,发放宣传资料1700余份,立案查处污染城市道路行为3起。”

不过,文章并没有提到“现场处罚”的具体情况,是罚款还是治安拘留,如果是罚款又罚了多少,立案查处最终是怎么被追责的,这些都没提及。

这篇文章透露出的信息是,禁止“脏车入城”,巧家县是来真的。

而检索下过去的新闻不难发现,巧家县早在2020年12月就发布过禁止“脏车入城”的通告,第一条的表述跟现在一字不差。

当时不少媒体都撰文提出质疑。大家担心,脏车的标准如此模糊,无形中赋予了执法者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从而加重车主的心理和经济负担。过去,在创文创卫或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禁止“脏车入城”在一些城市成为惯例,不少还会给予高额罚款。2018年发生在云南文山的一起案例,车主就被罚过3000元。这不免让人怀疑,一些地方是以禁止“脏车入城”的名义搞创收,甚至故意刁难过路的司机。

现如今来看,当年舆论的质疑,并没起到什么作用,巧家县仍在坚持这一规定,脏车的定义依旧模糊,处罚的标准语焉不详,但不妨碍当地把它当成政绩在宣传。

上述发表在多平台的文章就提到,巧家县开展“脏车入城”专项整治行动后,城管、住建等部门加大“绣花”管理城市力度,进一步改善了城市的环境面貌和形象。

可见,巧家县政府打心眼里认为,禁止“脏车入城”是可以维护市容整洁,甚至是改善空气质量的。

但这个规定实施了多久,网友就吐槽了多久。城市不是某个主政者的城市,也是全体市民的城市。若真是为了城市环境、公共利益考虑,当地政府何不先征求一下民意,看看市民愿不愿意为了空气质量让渡出自己的便利。若愿意,“何谓脏、何谓影响市容”这样标准,到底该怎么制定。

有意思的是,在“巧家县禁止脏车入城”上热搜后,当地已经删掉了相关通告。但从历经舆论争议仍能坚持“初衷”来看,巧家县把禁止“脏车入城”进行到底也不是不可能。

我想起了郭德纲的一个相声:大善人见不得身边有穷人,所以把他们扔到了20公里之外。

如果一个县城的市容市貌和空气质量,要靠把脏车拒之城外来实现,那么中国的城市治理可太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