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21时25分左右,仪征市交警大队刘集中队接110报警称:在仪征市刘陈线邗江区杨庙镇双庙村往刘集镇中心村路段, 一辆越野车撞到电线杆,人受伤 ,需要救护车,请出警。
执勤民警一边联系救护车,一边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时,发现事故车内有酒气,驾驶人李某文昏迷。

不久,救护车赶到现场,经多方劝说驾驶人意识稍微清醒但却不肯下车,民警上前询问, 驾驶人连连否认:“我没开车,我没开车!”
但查阅现场监控,车内只有李某文一人 ,因李某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民警现场依法对其抽取了血液样本用于检验。




据了解,当天下午,驾驶员李某文受邀帮同事拉家具,结束时在同事家吃晚饭, 晚饭间自己喝了两杯42度的牛栏山, 酒足饭饱之后,李某文不顾同事的劝阻,直接开车上路 。

未饮酒的同事连忙驾车跟随,没想到刚开出去十分钟,就发生了事故。事故致驾驶员李某文肋骨骨折,多处受伤,电线杆损坏。


当询问驾驶人为何会喝酒后开车,李某文表示:喝完酒实在是头脑晕,记不得了,现在后悔地不得了。
经鉴定,驾驶人李某文血液中检测出乙醇成分, 其含量为 232.13mg/100mL 。

不仅如此,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 驾驶员李某文的驾驶证因扣满12分早在之前就被扣押,事发时属于无证驾驶 。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仪征市公安局决定对李某文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
来源|仪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