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地,一男子进入彩票站中打砸,先是气势汹汹地进入店内,看到老板娘坐在吧台,不顾其他顾客的劝阻,就用脚猛踹吧台,老板娘起身呵斥,男子不管不顾继续破坏,直到妻子跑过来拦着,才停止疯狂的行为!

当天早上,彩票站的老板娘坐在自家店内,一名陌生男人直接闯入,没有过多的话语,直接朝着前台的位置一顿乱踢。

随后,店内的顾客忍不住出声劝阻,不料男子直接指着他说,不要多管闲事,否则连他一起揍,顾客被他的气势镇住,只能闭口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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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内的监控显示,男子身型壮实,身穿黑色外套和运动裤,进入店内后就开始破坏,其他顾客眼见男子状况不对劲,于是先后离开了店铺。

紧接着,吧台已经被踢散架了,老板娘见状脾气也上来,冲着男子吼叫,事件进一步升级,男子将外套脱了扔在一边。

然后,走到老板娘面前,大手一挥直接扇在她脸上,还抱起边上的电脑主机直接砸在地上,女子被男子都打懵了,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原本还在门口围观的顾客,眼见不对劲全都退出店外,彩票站之中只剩下男子和女老板对峙,一位老人家从门口路过,劝说男子好好沟通。

男子听到有人管闲事,立即上前被老人家直接指责,还用脚狠狠地踢了一下店门,让老人家快点离开门口。

老人家没有被吓住,停在原地看着男子,男子继续上前指着老人家,再多说一句话就动手打她,态度十分嚣张。

这个时候,老板娘走出了吧台位置,双手插兜,神态显得无所谓,没有理会男子和老人家的争吵,像极了吃瓜群众。

突然,男子转身看到老板娘的动作,径直来到女子面前,抬脚就是踢了过去,老板娘被踢倒在地上,眼见男子不依不饶,有两名男子上前阻止。

其中有一名男子劝说,如果将老板娘打出问题了,事情就不好处理了,男子一脸不耐烦地听着,根本没有理会好心的劝诫。

同时,在地上的老板娘拿出手机查看信息,被男子发现后,又过去给了她一脚,刚才劝说的男子立即上前抱住男子,将两人的距离拉开。

男子甩开了顾客的手,看着不解气,还对着吧台踹了过去,把显示器都踢翻了,顺带将桌子上的物件全部推倒,现场的顾客和老板娘都沉默了。

让人意外的是,一名白衣女子从店外走开,直接抱住了男子,不让继续打砸店内的东西,通过两人的对话,才知道女子是黑衣男子的妻子。

经过双方的沟通,才说清楚了男子进店破坏的理由,原来白衣女子和老板娘是相邻的两家店铺,此前由于泼脏水闹了矛盾,男子是为妻子出头的。

最后,男子为他冲动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被警方带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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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控下拍到男子多次踢踹他人店铺的东西,已经构成损害他人财物的违法情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属“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 除照价赔偿外,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彩票站的吧台和电脑属于经营者的私人财物,男子的行为侵害了老板娘的合法权益,在店内连续打砸,构成恶劣的影响,轻则按照治安处罚法处罚,重则根据彩票站的损失进行刑事追究,不排除构成寻衅滋事罪。

2.男子进入彩票站后就不断破坏,还对老板娘进行殴打动作,已构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进入他人店铺打砸和殴打他人是严重的犯罪情节,对经营者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构成侵害,结合本案之中,男子因纠纷对店铺进行打砸,还踢了两下老板娘,符合以上提到的前两条款,应当构成寻衅滋事罪。

3.老板娘还可以要求男子赔偿医药费和财物损失。

《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在本案之中,男子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构成刑事犯罪之外,还对经营者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受害者家属可向其提起民事诉讼,追讨因个人行为酿成悲剧的赔偿。

最后,男子因为妻子与老板娘发生纠纷,冲入店铺进行违法行为,是极其鲁莽的行为,后续为此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害人害己,值得大家警示:情绪控制的重要性,理性沟通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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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