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公示,在水一方B区一期项目已通过由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组织的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据公示,在水一方B区一期项目位于西港路以西、先锋路以东、滨河路以北,本次验收范围包括B01~B04#住宅、B09~B19#住宅、B25~B31#住宅、B32#商业、B34#商业办公、B36#垃圾站及其他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346226㎡。按照《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综合各部门专项验收意见,该项目联合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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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联合验收合格意见通知书

2023联验字8号

秦皇岛五兴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你单位申报的在水一方B区(一期),位于西港路以西、先锋路以东、滨河路以北,包括B01~B04#住宅、B09~B19#住宅、B25~B31#住宅、B32#商业、B34#商业办公、B36#垃圾站及其他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346226㎡。

2023年3月21日,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气象局(特殊工程(场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市应急管理局(抗震设防要求专项竣工验收)、市国家安全局、市行政审批局(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海港区教体局(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等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联合验收。

截止到2023年3月3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市应急管理局(抗震设防要求专项竣工验收)、市行政审批局(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出具了验收合格的意见。市气象局(特殊工程(场所)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市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海港区教体局(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出具了“不涉及”的受理意见。

按照《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综合各部门专项验收意见,该项目联合验收合格。

特此通知。

秦皇岛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业务专用章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