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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了《2022年度遗嘱继承纠纷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从人民法院的案例数据、典型案例角度分析了遗嘱继承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法律观点。

本文秦嘉泽北京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将以此为蓝本,再结合律师办案、接待咨询的经验综合讲解有关遗嘱继承的两个小问题:有遗嘱就一定生效吗?民法典实行后还有必要立公证遗嘱吗?

一、有遗嘱就一定生效吗?有遗嘱其他继承人还有没有分遗产的可能?

从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多项典型案例中,涉及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时当事人往往存在一定争议,而这些争议最终都演化成了诉讼。

既然对遗嘱有所争议,一般都是提供的遗嘱存在瑕疵,并不像《民法典》规定的遗嘱中所有形式完善无缺。

常见的瑕疵有自书遗嘱是否为本人亲自书写、代书遗嘱见证程序有无瑕疵、打印遗嘱中遗嘱人是否同时书写签名和日期、共同遗嘱的遗嘱人是否为夫妻等;同时,某些继承案件中还存在立遗嘱人其实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患有精神类疾病等,并不具备独自立遗嘱的能力;另外一部分争议则是认为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并不属于立遗嘱人本人,比如子女出资但是借老人名所买下的房屋。

以上所述的瑕疵中,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情况,实践中裁判差异比较大,比如海淀区法院的典型案例中,有立遗嘱人在遗嘱上多次涂改,最终法院认为这是立遗嘱人所打的遗嘱草稿而不是正式遗嘱,从而认定遗嘱无效。

二、民法典实行后还有必要立公证遗嘱吗?

《民法典》实行后公证遗嘱的内容不再具有优先效力,对于遗嘱立遗嘱人最后订立的一份有效遗嘱,无论形式,是最终有效的遗嘱。

在秦嘉泽北京婚姻家事律师团队的经验中,就有立遗嘱人为了每个子女、孙辈都能尽心照顾自己,在临终前住院的日子里可谓是每天给后辈写一份遗嘱,可想而知每个后辈都得到了单独的承诺但最终能实现的却只有一两位,继承人之间不可能不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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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有利于诉讼中节省时间、举证成本。正因为遗嘱的形式不同、形式瑕疵容易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争议,公证遗嘱虽然没有了优先效力,但是其形式的完善性足以让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念头。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公布的数据中,抽样的54件公证遗嘱继承案件,53件结果认定了公证遗嘱有效,按公证遗嘱继承。

本身涉及遗嘱继承,大部分案件会进行笔记鉴定,这其中一般也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从而大大拖长诉讼时间,而有了公证遗嘱,一般没有人再提出进行鉴定。所以说公证遗嘱可以节省诉讼时的时间成本。

以上就是关于继承的两项小问题解答,如果读者有未能理解或进一步需要咨询的内容,可以私信留言或浏览器搜索“秦嘉泽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