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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网络上出现的“2023年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被取消”相关言论,均属于谣言。

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的重要内容,通过调整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和使用范围,增强医保基金共济保障能力,提高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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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并未取消个人账户,也不影响已划入个人账户内资金的使用,更没有“拿走”已经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

来源 | 广东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