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为大不是为了一些人索赔,自己喝酒坠亡本就应该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一些见钱眼开的家属却将此当成盈利的法宝,以后做好事要三思,送人更要三思,一旦别人出现意外,他的家属要索赔,你第一个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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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号讯,四川西充县城一名女子酒后坠亡,家属竟然“恶意诉讼”起诉了8方人员索赔90多万,法院审理认为商业中心的全体业主需要赔偿,护送女子回家的朋友也要赔偿,其本人只需要承担30%责任,一审后,已经有业主上诉,认为不合理,自己过度饮酒才是最大的责任人,如此判决让人无法苟同。

2021年8月14号是七夕节,黄女士联络了一帮同学晚上聚会,小庞也在其中,一行人先来到一家歌城唱歌喝酒,晚上11点半才结束,但是一群人还没有尽兴,于是来到附近一家会所继续唱歌饮酒,凌晨1点左右,小庞联系小陈一起回家。

同年8月15号凌晨1点40分左右,小庞和小陈及其男友走到时代商业中心二楼过道,小庞和男友发生争执,情绪很激动,三人在此处逗留20多分钟,小庞又蹲又站,在一处栏杆处,她将身体靠着时,因为玻璃缺失,她掉下了一楼,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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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庞家人将当晚一同喝酒的人,护送人,涉事会所,挂广告的培训中心,一家游乐园以及涉事商业楼全部业主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小庞身亡90%的责任,赔偿80余万元,家属认为,会所,培训中心和游乐园是公共场所经营者,全体业主是物业所有者,被告们明知有隐患却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共同饮酒者和护送者没尽到劝阻,照顾义务,也应当赔偿。

涉事会所认为,小庞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晚系酒后转场到会所,而且走的时候有人护送,会所不该承担责任,挂广告的培训中心称,该处设施不属于培训中心所有,小庞自己存在重大过失,游乐园也称无责,全体业主称,事发地是公共区域,不属于业主权属范围,此外家属还起诉了街道和居委会。

这处商业中心很多商铺闲置,人流量不大,一些通道因为安全原因还被禁止通行,一开始有物业,后来收不上来物业费,物业就撤了,事发时,处于无物业管理状态,法院认定,小庞因死亡应得赔偿94.9万,死亡原因是她自己饮酒和商业中心公共区域存在安全隐患造成。

全体87户业主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责令全体业主承担60%责任,赔偿共计56万余元,按照物业不动产面积分摊承担,护送者小陈及其男友承担10%责任,小庞自身承担30%责任,其余被告不承担责任。

一审后,有17位业主提起了上诉,他们认为小庞自己承担责任过轻,她自己应当承担50%以上的责任,护送方划分责任过轻也应该承担更多责任,3月29号,小庞坠楼的地方已经加装了不锈钢护栏,二楼一个商户说,她自掏腰包加固的,心里踏实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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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决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不要当冤大头,即便是朋友,只要你去护送,就有责任将其安全送到家,一旦发生意外,你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小庞家属起诉了8个责任主体,为何不起诉酒厂呢,作为父母是否也应该担责呢?真是奇葩的起诉,对于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