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刑事申诉权利,实现刑事申诉法治化。3月29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刑事申诉值班律师工作室”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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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文高作为首位值班律师,共接谈了杨某某、王某某和张某某等3个拟提出刑事案件申诉的当事人。

接谈过程中,董律师首先向申诉人介绍了律师代理刑事申诉试点制度;接着认真审查了申诉材料,与申诉人进行了详细的会谈,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向当事人指明了申诉方向。

作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试点法院,襄阳中院高标站位,积极推进工作开展,将试点制度全面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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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3月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试点工作部署会”,决定在襄阳中院、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等7个法院试点实施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试点工作以来,襄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一是高站位发动强保障。为保障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襄阳中院高度重视,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邹磊同志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把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谋划。二是多部门联动促推进。先后3次向市委政法委汇报试点工作,加强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等部门的联络沟通,建立“代理刑事申诉值班律师库”。邀请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樊城法院及入库值班律师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共同修改完善襄阳中院起草的《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三是全方位落实利长远。在信访大厅设置“代理刑事申诉值班律师工作室”,为值班律师提供工作便利,并做好人员公示、制度上墙、文化氛围营造等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下一步,襄阳中院将凝聚工作合力,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梳理试点经验,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勇于创新,切实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试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扎实推进。

相关名词解释

//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

为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充分发挥律师对刑事申诉案件的纠纷化解及外部监督作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案外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向试点法院提出申诉的,一律由律师代理。没有委托律师的,试点法院告知并引导申诉人至代理刑事申诉律师值班室,由值班律师负责接谈。该试点工作为期一年,从2023年3月起至2024年2月止。

【来源:立案二庭】

【制作:襄小槌创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