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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南中队在路面执勤执法工作中,查获一起无证驾驶小型面包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深入调查,驾驶员李某曾经无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过,李某不思悔改,再次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最终,李某再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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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1日11时,西乡交警大队城南中队组织民警在辖区上杨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发现沿上杨路由北向南行驶的陕F2812S号小型面包车突然掉头,形迹可疑。中队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拦截,将准备逃避交警检查的陕F2812S号车辆拦停。经现场检查,驾驶人李某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中队民警随即对陕F2812S号小型面包车进行暂扣,并口头传唤驾驶人李某15日内到城南中队接受调查处理。3月22日14时,李某在家属的陪同下到城南中队接受调查,经中队民警调查询问,李某主动承认自己没有办理过任何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在2019年7月,李某曾经无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天,罚款700元。由于李某文化知识浅薄,尊法守法意识淡薄,始终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便出现了再次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中队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其和家属宣讲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告知拟对其进行的行政处罚。李某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错误,表示悔改,并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3月28日,经西乡县公安局批准,决定对李某行政拘留七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

李某的行为告诫大家,公民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做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不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最终将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