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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

2020车10月9日,刘某某雇佣挖掘机在承租的房屋院内挖自来水管道时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蛟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公司)通信光缆挖断,造成网间通信发生全网障碍,中断时长共179分钟,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1.04万元。事后刘某某和柳某给付了联通公司5千元,后因赔偿数额问题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联通公司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履行赔偿义务。庭审的调解环节中,根据双方各自提供的证据,承办法官从出租人应尽的监督和提示义务,承租人应在合理范围内使用房屋等方面通俗易懂的对二被告进行释法明理;针对联通公司负有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义务、间接损头的计算是否合理等也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同时还向双方当事人展示了检索到此类生效案例。

法官这种抽丝剥茧,有理有据的释法明,为当事人细心负责的工作作风终于说服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某、柳某共同赔偿联通公司人名币5万5千元,除去已经给付人民币5千元,余款5万元二被告当庭给付。至此,一起长达二年的争议难题终于被化解,双方当事人和承办法官均露出愉快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