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女贪官”韩桂芝--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长成了卖官专业户

韩桂芝把自己主管的组织部变成了自家的“卖官小卖部”,各种官职明码标价,“生意兴隆”,门庭若市。
1996年至2000年,丁乃今分三次向韩桂芝行贿共计人民币11万元。1997年11月,丁被任命为鸡西市市长;2001年1月,丁被任命为鸡西市市委书记。
1996年末至2002年7月份,张心愿为调动工作,9次共向韩桂芝行贿人民币12万元、美元5000元,后被任命为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韩桂芝卖官,自己一个人应付不过来,又怕组织暗地里调查。所以,韩桂芝就把自己的两个儿子、儿媳和三妹带上,把“卖官小卖部”干成了“卖官大超市”。
两个儿子负责对外接洽、报价。两个儿媳对送钱的人进行初步筛选,同时负责收钱。
三妹韩玉芝负责账务管理,开户销户,房产管理,洗钱等等。

从1993年至2003年,韩桂芝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职务便利,先后为63人在职务晋升、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00多万元。
大家不要小看这700多万元,按当时和现在的物价和实际购买力折算,应该相当于现在的七、八千万元。

2005年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已经走了一个韩桂芝,还会有另外一个韩桂芝部长出现吗?
组织部长手握一方干部的任免大权,他们能不能廉洁奉公,能不能公正履职,对一方的政治生态影响极大的。
在当前的反腐形势下,组织部长要把个人的工作职责与党的事业联系起来,站在全局和讲政治的高度去思考问题。要时刻关注党中央在提倡什么、在号召什么、在部署什么、在强调什么,部长们就要跟着党中央的节奏,从人才库中选出有担当的领导干部去完成这些事业。

组织部长要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要廉洁自律、依法履职。不要走进贪官的坟场,不要走上这条不归路。
这是韩桂芝案的深刻教训,组织部长们应该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