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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宾阳县公安局认真践行“三个出来”的重要要求,持续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规范群众文明养犬行为,有效减少因养犬引发的各类治安问题。

城南派出所

3月25日早晨,城南派出所值班组在科技路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严某遛狗未拴绳。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劝导,向其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明养犬知识,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现场依法给予严某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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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圩派出所

近日,芦圩派出所在东环路段巡逻的同时,开展养犬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遛狗未拴绳、未打疫苗、未办证和犬只随地大小便等行为,共查处了遛狗未拴绳行为3起,民警依法对犬只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通过整治行动,有效提高辖区群众文明养犬意识,改善市容环境,规范了辖区内居民养犬行为。

警察提醒:共同建设文明城市,人人有责。牵紧手中绳,让文明养犬不掉“链”,别让爱犬伤害他人。

▍今日责编:东东

▍内容审核:诚诚

▍内容来源:宾阳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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