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院长不听招呼,县卫健委主任可以直接将其免职吗?

有网友问我,他在县人民医院工作,他们县人民医院院长是正科级干部,而县卫健委主任也是正科级干部,他感到很疑惑,两个人都是一样的级别,那么县卫健委主任是否可以任免县人民医院院长吗?如果县人民医院院长不服从卫健委主任的工作安排,县卫健委主任是否可以将其免职?

这名网友的提问非常有水平,也非常有针对性,应该说这个问题也是我在刚上班的时候百思不得其解的一个问题,相信有不少网友也会有相同的疑问,作为一名在机关工作10多年的正科级干部,今天我就向大家汇报一下,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和把握。

县卫健委主任的基本情况众所周知,县卫健委是由原来的县卫生局通过机构改革而形成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的工作职能就是负责县域内的卫生健康工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特别是在疫情的大环境下,县卫健委是各个地方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所在部门,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一个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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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县卫健委主要管的是卫健委机关各个科室的几十名干部,另外下辖各个乡镇的卫生院,还有县里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以及妇幼保健所,还有县疾控中心等部门,机构规模、人员规模还是比较大的,一般都会上千人的规模,从在职的干部职工人数来看,是仅次于教育系统的第二大政府组成部门。

作为县卫健委主任本身的级别来说一般是正科级,因为绝大多数县的级别只是正处级,那么作为政府组成部门的县卫健委主任,虽然管理着上千人的队伍,但行政级别并没有因此而提高,依然是正科级的级别。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谓的正科级完全是从职务层次考虑说的,并不是职级层次,因为现在实行职务职级并行,有一些人职务是正科级,但职级可能会达到副处级,这是两个概念。

县卫健委主任的一般任命的程序是这样的:县委组织部部长拿出县卫健委主任的人选建议之后,会和县委书记商量,如果县委书记同意,接下来会征求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县纪委书记以及分管卫健委副县长的意见。

如果上述领导没有意见,就会将人选议题上县委书记会进行讨论,县委书记会通过之后,紧接着就会上县委常委会,如果涉及到有副科提拔正科就要先走推荐考察程序,如果是平职交流,上完县委常委会之后就可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由于县卫健委主任是政府组成部门,之后会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进行表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表决同意县长的提请议案后,整个县卫健委主任的任命程序就可以走完,县卫健委主任就可以走马上任。

县人民医院院长的基本情况众所周知,身体健康是每个人最关心最关注的一件大事要事,所以医院就是很多人非常关注的一个单位。在一个县里,县人民医院往往是县里最好的医院,集结着一个县里最好的医疗人才,医疗设备和医疗力量,每个人都会生病,生病第一想法就是去最好的医院,找最好的大夫,享受最好的医疗,能够实现最好的治疗。

在大多数地方的县人民医院一般都是二级医院,也有一部分是三级医院,医疗力量相对还算可以,当然跟市人民医院相比肯定是没法比,但对于一些交通不太方便,县域相对独立的县来说,县人民医院往往是当地人民去治病就医的第一选择。所以县人民医院的建设规模也是比较大,科室也比较齐全,往往都有几百名医护人员,建筑面积也有几万平米甚至10万平米,完全可以满足一个县的人民就医的需要。

特别是农村实行合作医疗以来,县人民医院的日子过的是越来越好,因为农民由于有医疗保障,所以各种小病大病都会去县人民医院做手术,住院报销比例又非常高,所以县人民医院相对来说收入也是非常不错的。

对于县人民医院来说,合作医疗确实给他们解决了很大的问题,因为有医疗保障资金的拨付,县人民医院医生的工资收入水平相对于一个县里的其他财政供养人口来说要高出不少。

据我所了解,在一个县里县人民医院院长,如果是主任医师的正高级别,工资要比县卫健委主任这个正科级的级别高出一倍左右,因为主任医师的,县人民医院院长的工资是参照副厅级的工资待遇,要比仅仅是正科级的县卫健委主任工资高出很多。

作为县人民医院的行政级别来说,一般是正科级,因为县人民医院的地位非常重要,所以组织部门对其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大多都会安排成正科级,也就是说和县卫健委主任的级别是一样的。

那么县人民医院院长的任命程序是怎样的呢?一般情况下,县委组织部部长拿出建议人选之后,会跟县委书记汇报,县委书记同意之后,就会征求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和分管卫健工作副县长的意见。如果以上领导都同意就会上县委书记会进行讨论,县委书记讨论通过之后,就会再上县委常委会进行表决,县委常委会表决通过之后,会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发文任命,整个组织程序就走完了。

县卫健委主任能否任免县人民医院院长?通过我们以上的分析判断,我们很容易得出答案,县卫健委主任并不能直接任命县人民医院院长,因为县人民医院院长是正科级领导干部,属于县管干部,必须由县委研究决定并发文任命,县卫健委主任是无权任命县人民医院院长的。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县人民医院院长不会买县卫健委主任的账,县卫健委主任无法驾驭县人民医院院长了呢?答案仍然是否定的。

虽然县卫健委主任不能直接任免县人民医院院长,但事实上如果县卫健委主任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仍然可以驾驭县人民医院院长,县人民医院院长仍需听命于县卫健委主任,当然这需要县卫健委主任能够把各项方式方法运用的得当,既不过头也不缺位,具体来说主要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从党组织关系上来说,县卫健委党委是县人民医院党委的上级党组织,县人民医院党委必须向县卫健委党委述职,而且必须接受县卫健委党委的工作安排,二者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县人民医院要想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县卫健委党委分配相关的名额并审核同意,县人民医院没有独立发展党员的权力。

二是从行政关系上来说,县卫健委仍然是县人民医院的上级领导部门,二者不是指导关系,而是领导关系。县人民医院必须接受县卫健委的领导,县卫健委的各个科室对县人民医院的各项工作具有监督的职能,而且具有很多的审批职能,如果县人民医院有些科室工作不到位,那么县卫健委相关科室可以给予相关处理。

更为关键和重要的是,对于人民医院的医生来说,职称是一个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因为只有职称获得了聘用,那么工资待遇和各类福利才会上去。

县人民医院医生职称评定都需要县卫健委给相应的职称名额,有了名额之后进行申请,也需要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审核同意,如果县卫健委对县人民医院医生的职称问题不予支持,那么对于医生的工作积极性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在这种情况下,县人民医院院长必须维护好与县卫健委主任的良好关系。

三是从经费保障来说,虽然县人民医院是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基本上财政不会负担县人民医院在职员工的各项工资待遇,但是县人民医院在一些重大项目上,特别是一些重大医疗设备购置方面需要县卫健委积极给予支持,向县政府申请资金,争取纳入预算。另外在一些具体的项目经费上,县卫健委也有很多经费可以决定是否给县人民医院或者是其他的医院,在这方面县卫健委也有一定的权力。

四是从个人发展来说,虽然县人民医院的任命是由县委组织部跟县委书记汇报,实际上县委组织部在拿出建议人选之前,一般都会征求县卫健委主任的意见。毕竟县卫健委主任对全县卫健工作非常了解,哪个人适合当院长,哪个人不适合当院长,县卫健委主任应该说心里是很有数的。

更重要的是县人民医院的副院长的任命必须要由卫健委党委向县委组织部推荐,县人民医院院长如果和县卫健委主任的关系不融洽,那么县人民医院的副院长很可能就不会追随县人民医院院长,因为对于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来说,他们的个人进一步发展县人民医院院长并不能起决定作用,而起决定作用的正是县卫健委主任。更何况县人民医院中层干部的任免,虽然自身可以任免,但必须经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备案,所以这一块儿也是县卫健委主任可以拿捏县人民医院院长的地方。

所以如果县人民医院院长人选得不到县卫健委主任的认同,那么就很难获得组织部门的认可。即使已经当上了县人民医院院长,如果和县卫健委主任的关系比较紧张,那么在组织部门年度考核中,县卫健委主任就可能向组织部门反映县人民医院院长能力、水平、作风都不过硬,建议进行调整,那么对县人民医院院长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

退一步讲,也许县卫健委主任没法直接免觉县人民医院院长,但一旦县人民医院院长和县卫健委主任的关系比较紧张,那么县人民医院院长要想开展工作就会非常困难,各个方面都会受到掣肘,甚至举步维艰。

所以总体上来说,虽然县卫健委主任和县人民医院院长都是正科级,但两者的地位并不是平等的,县人民医院院长依然要听命于县卫健委主任的工作安排。当然从发展前景来说,表现比较出色的县人民医院院长往往是县卫健委主任的最佳接班人。

这不仅是因为县人民医院院长是正科级,更主要的是县人民医院院长这个岗位非常容易接触到县委书记、县长、县委组织部部长等县领导,因为每个领导都会生病,一些小病的时候,县领导往往会去县人民医院去挂个吊瓶,打个针,吃点药。而这正给了县人民医院院长与县领导接触的良好机会,能够及时汇报自己的工作,在领导那留下深刻的印象。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是每一个县人民医院院长都愿意去接班县卫健委主任。刚才已经说了,县卫健委主任只是正科级,享受正科级的工资待遇,而县人民医院院长很多都是主任医师,享受着正高级的工资待遇。

因为正高级的工资待遇相当于副厅级的工资待遇,也就是相当于副市长的工资待遇,比县委书记的工资待遇还要高。如果担任了县卫健委主任,职称工资就不能享受,只能享受正科级工资,往往工资待遇要下降一半。而且工作压力也会上升非常多,所以有的县人民医院院长并不愿意去当县卫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