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前呼后拥,光鲜亮丽;甚至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掌握着别人的命运,令人艳羡,因为他们手中掌握着权力。而这些人,却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非但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把权力变成满足自己贪欲的工具。

有这样一位监狱管理局局长,在前任先后有四任“一把手”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的情况下。他却没有吸取教训,走上领导岗位后仍然知法违法、执法犯法,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调动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送给的钱款,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严重违纪违法 、践踏社会公德。
这个人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健。李健,1964年8月生,广西荔浦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二级律师。曾先后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法制处副处长、法学教育处处长、律师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处长兼广西律师协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治委员、党委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年4月,李健被查。当时,中央督导组刚刚进驻广西督导广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仅数日。他成为首个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的政法系统厅级领导干部。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至2021年2月,李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人事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37.6万元(其中,既遂1345.59万元,未遂692.0316万元)。
为了规避风险,避免暴露自己违纪违法问题,李健让妻子黄某辞掉公职出来做律师,通过收取律师服务费等方式,收受请托人送给的财物。企图以此掩盖受贿事实,逃避法律制裁。
此外,为了收受好处费,李健还屡次违反规定,安排服刑人员与亲属会见,并为他人非法提供减刑。
2021年12月21日,李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妈妈教育我,老二啊,你不要轻易犯法哦,我妈妈在世的时候这么跟我说的,我不听她的话,所以说今天我非常后悔。不听党的话,也不听我妈妈的话。”这是李健痛哭流涕的忏悔。
作为法律专业科班出身,身为律师、主管监狱工作的最高领导,非但没有从监管对象身上汲取教训、对法律心存敬畏。却甘愿被人围猎,为满足私欲,公器私用。大肆敛财。带头破坏法律公平,事后还心存侥幸。既对不起党和人民,也对不起谆谆教诲的老母亲和家人,从人生的巅峰跌入低谷。
最终还是人算不如天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