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1年10月7日,舟山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首批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以来,我市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创新发展,不断健全保护名录体系,逐步完善各类保护规划,开拓创新遗产多元利用。因原有规划已到期,2020年,市住建局协同市资源规划局启动《舟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修编工作。近期,《舟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已获省政府正式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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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扩大保护范围

构建全方位文化遗产网络体系

坚持“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应控尽控”和“全时空、全要素”系统保护原则,确定了市域、历史城区及周边环境、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地段、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五个保护层次,基于市域遗产价值内涵的相互关联性,构建了全方位、多视角的文化遗产网络体系。最大限度保护市域范围内“山海岛链”自然环境基底,保护“一核五片、双廊多点”的自然空间格局。规划范围从定海城区扩大至舟山市域,现规划范围面积为2.22万平方公里,核心范围面积为93.18公顷。规划范围的扩容,极大丰富了舟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和内涵,有助于提升定海古城的整体性保护,展现了独特群岛城市传统特色风貌。

舟山市域保护结构图

二是注重环境和谐

保护历史城区及周边环境历史格局

注重定海古城选址,构建“七山两岛一古城、一城四门四八街、一寺五楼十八院”的历史格局。明确历史城区范围,将历史城区周边城市建成区及镇鳌山、海山、竹山、擂鼓山、长岗山、东山、东岳宫山、大五奎山和小五奎山等自然环境划定为历史城区环境协调区,划定中大街、东管庙弄、留方路、东大街等4个历史文化街区;分类别明确历史城区、定海古城传统街巷、定海古城自然山水格局、定海古城空间格局、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内容及措施,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及周边高度、风貌,明确用地布局调整、地块整治模式等,为后续历史城区用地、人口、交通、市政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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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城区及周边环境保护范围区划图

三是延续总体格局

推动历史文化名城有机更新

坚持整体性保护的原则,采取“留、保、改、整、更”多手段相结合,持续推进历史城区环境改善、设施完善和品质提升工作,通过活化利用历史遗产,系统展示文化遗产,全面带动历史城区及周边环境与功能的提升。严格落实历史文化保护底线要求,延续舟山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格局和风貌,守护舟山历史文化价值,抢救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历史城区及周边环境的“山-城-海”和谐一体的空间格局以及海岛古城肌理和特色风貌,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全面提升文物古迹保护力度和活化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舟山定海古城

来源:海上花园城市、无限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