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3月29日,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曝光一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安全驾驶车辆,文明出行

事发当天14时许,驾驶人刘某驾驶小车行驶至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一人行横道处时,未减速慢行,与骑行在人行横道上由刘某某驾驶的共享单车相撞,造成共享单车驾驶人刘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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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人行横道前未减速与人行横道上骑行人未下车推行的共享单车相撞

经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依法认定:小车驾驶人刘某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慢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共享单车驾驶人刘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横过人行横道未下车推行,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内江公安交警提示,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需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驾驶非机动车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通过人行横道要下车推行,牢记交规,平安出行。

文图:付垚霖 毛 宁(通讯员)

编辑:谢思思、郭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