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人,天经地义。前提是,抓的必须是坏人。如果抓错了,或者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连好人也故意抓,铁定要出问题的。

2008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杂志社刊发了记者朱文娜采写的文章——《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

由于文章内容涉及到时任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张书记很恼火。4日,他就安排西丰县公安局警察赶赴北京,目的是抓捕记者朱文娜。

抓捕的理由很简单,要求向朱文娜“了解情况”。因为朱文娜采写的报道通篇失实,严重影响西丰形象,已按“诽谤罪”立案。

失实不失实,朱文娜心里头门清,相信张志国书记也明白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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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国

但是张志国书记感觉特别的不爽,一个小记者公然在县太爷头上动土,不收拾你一下,你压根不知道马王爷几只眼。

让张书记想不到的,他给人家挖坑,也给自己设下一个解不开的套。

朱文娜记者一切安好,张志国书记却被免去了县委书记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