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听没有听过,你打了骗子,还要给骗子赔偿以换取骗子的谅解,太离谱了!浙江宁波的陆某(化名)被骗子团伙诈骗了160万元后,再次偶遇骗子时候和朋友一起将骗子打至三根肋骨骨折,没想到从原本的经济受害者变成犯罪嫌疑人。

陆某在宁波经营一家房地产交易中介,为了提高成交率,同时也会为一些买房客户进行垫资。没想到2022年5月,遇到了一起诈骗案。郑某就利用陆某这个漏洞诈骗陆某,郑某来到陆某的中介,需要购买一套住房,表示目前资金紧张,希望陆某可以垫资。二人谈妥后,交易的这天,郑某找了假房东,陆某当着郑某将160万元付给假房东,假房东随即接着撒谎给你厕所逃跑,陆某也溜走。

随后陆某也报警,但是当时没抓到,几天后,陆某和朋友去洗浴会所消遣放松一下,没想到遇到了郑某也在这里消遣,郑某看到陆某后赶紧夺路而逃,被陆某和朋友追上后暴打,将郑某打至三处肋骨骨折。郑某随后到公安机关主动报案,并赔偿给郑某10.8万取得郑某谅解。

当地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听证会,鉴于已经取得谅解,建议从轻处罚,不对陆某和其他三名朋友做起诉,建议公安机关做一定的行政处罚。对于郑某的诈骗行为,已经被移交法院处理!

虽然检察机关不对陆某四人起诉,但是陆某的遭遇也是非常让人叹息!想想如果一个人160万被诈骗,遇到骗子后能冷静不?此类案件目前还没有标志性的判例,检察机关只能这样处理,就像过去正当防卫的受害者反击后,不管对错,只要是对方死亡,均会对反击者做出处罚,至少判处十年都很正常。直到昆山反杀案件引起轰动,引发社会议论,最终经过各路专家综合论证,最终对于嫌疑人做出无罪释放的决定!所以我不建议陆某对郑某做出赔偿,这样以后谁敢再主动出击呢,犯罪分子更加的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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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此案中,陆某就是一个追赶诈骗犯的受害者,二人扭打在一起后必然会产生一定的伤害,但是最终能够主动停止进一步的伤害,主动投案报警,所以就不应该让其承担所谓的赔偿。这样以后受害者怎么敢主动反击呢?不反击不对,反击也不对,不管咋样都是受害的一方。说到底还是没有像昆山反杀案这种标杆性判例指导,期待有一天能够有类似的判例!

此案中陆某就不应该把这十多万赔偿给郑某,应该把这十多万交给律师打官司,给他赔偿就是主张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我们法律的初衷是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者,通过一些标杆案件,大力鼓励大家在能力范围内见义勇为,敢于同犯罪分子做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