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斯嘉丽

这就是导演(编剧)高明的地方了。

一个智商高的角色,如果从第一集到最后一集,自始至终永远保持着同样的水平的智商,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产生任何波动和意外,那叫做童话,而不是现实主义电视剧。

《狂飙》这部电视剧,之所以让观众看了又夸,夸了又看,看了又品,还细品,不就是因为它的反派角色合情合理,逻辑自洽,真实自然吗?

接下来,斯嘉丽从两个方面为大家分析一下,这个情节不但符合高启盛的智商,而且符合电视剧情节推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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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方面,是高启盛的特点。

斯嘉丽之前就写过对高启盛智商的分析,可以参考一下。就不再赘述。

总之,我们的前提是,高启盛确实是《狂飙》里的 原生智商天花板 。

他能看准小灵通的商机,能找到同学去帮他搭小灵通的门路,能在一穷二白的时候毅然决然搞钱投身这个事业,充满了一个成功商人的几个特点: 有眼光,有魄力,善钻营。

但是,这一切其实跟杀人这个行当比起来,确乎是 隔行如隔山 了,对吧?

到杀李宏伟之前,老默干掉的人已经不计其数了,从曹闯和徐江开始,老默就没有掉过链子,他知道 选什么工具,选什么场合,选什么时机,以及如何善后, 这些都是 职业杀手的基本素养 ,这些方方面面考虑到了,老默才能次次全身而退。

这次陪高启盛杀李宏伟,那不是计划内。

本来的计划是老默去把孟钰救出来,但是高启盛非要去。

为什么?

因为李宏伟嘲笑过他哥就是个臭卖鱼的。

高启盛就念了他的不好了。

找到机会,他一定会报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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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启盛跟高启强最大的不同就在这里。

高启强的特点是,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耗子就是好猫, 问题解决就行了,面子这种事,自然而然就有了,不需要去抢这种没有意义的东西。要认清主要矛盾。

但是高启盛不一样,他 从小自尊心强,心思重,他打了你,也一定要让你知道,是他打了,他给自己出气的同时,他还要在对方心里刷存在感。

就像他揍他的同学。

因为他内心一直觉得憋屈。

明明自己是聪明的那个,明明作业是自己写的,为什么我要看你那么多年的脸色,为什么你总是嘲笑我。总有一天我要揍你一顿解气。

所以他真的揍了同学一顿。

其实,你出作业,他出钱;你出钱,他出资源,大家各取所需,你认真,你就输了。

如果是高启强就不会这么想,高启强连当初欺压自己的小龙小虎都能收入麾下,如果是那个给钱雇佣自己写作业的同学,肯定不会打。

眼光放长远,格局打开,不要把目光聚焦在小情绪上,才能做大事,才能笑傲京海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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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一部电视剧只能有一个主角,所以,高启盛这个角色注定是拉来跟高启强做对比,所以,高启盛对李宏伟,那是志在必打!

他选择用鱼,不是有些人想的,证据好处理,他压根没处理。

警察到的时候,就说了,现场有个冻鱼,海鱼,冻得硬邦邦的鱼。

高启盛打李宏伟, 纯粹就是为了宣告, 你看不起的人,如今把你压得死死的,怎么样?当初瞎了狗眼了吧!

这个行为,是高启盛的性格导致的,真的跟他的智商没关系。

而这个鱼,在高启盛心里,就是李宏伟曾经嘲笑过他的鱼,用这个鱼打李宏伟,不就是我们普通人心目中的“打脸”吗?

你瞧不起的卖鱼的,用鱼打死你了,你还敢嘚瑟吗?

至于是不是真的打死了,高启盛当时,确实以为自己打死了李宏伟。

为什么呢?

当高启强问他,李宏伟死了没有,他说,李宏伟肯定活不了。那就是自己认为已经打死了。

而他之所有这个错觉,是因为他经验不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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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此之前,他虽然靠着自己的智商和动手能力,自己造了把枪,但是 他没有真正杀过人。

跟老默一起杀光头勇那里,我们可以看到电视剧里,门开了以后,高启盛走出来以后,老默的手还拉着勒光头勇的链子。

但是,这一幕又有一个很明显的对比。

虽然老默不是第一次杀人,但是他依然在门口 踉跄 了,而高启盛,他只是在旁边盯着和协助,但毕竟是眼睁睁看着有人在旁边死了,而且是他贩毒这条线导致的光头勇要被灭口,但是他 毫无情绪波动 。

高启盛,是真的心黑。

所以,他拿着冻鱼打李宏伟的时候,整个人都释放了,他虽然没有吸毒,但是那种状态,内心已经在吸食一种叫做报复和邪恶的毒品了。

作为没有经验,第一次亲自杀人的高启盛,估计他连用手探一下李宏伟的鼻子都没有,就直接被急急忙忙赶来的老默叫走了。

所以,当高启强问他李宏伟死了没,他叫嚣着他肯定活不了,其实是自己内心嗨了,他的想法其实是老子反正打够了,他肯定活不了。

但是,事实并不是像高启盛以为的那么美好。

当他听到李宏伟没死的消息时 ,他真的以为李宏伟没死。因为, 杀人新手的他,并没有确认过。

他只是单方面的内心复仇爽了。

还是那句话, 没经验。

当然,此时,他确实也不再严谨了。

不过,这里还有第二个角度,也就是剧情角度。

因为只有高启盛没有彻底杀了李宏伟,才能上演安欣的引蛇出洞,才能让老默下线,这个剧情, 是后续剧情很重要的转折点 ,高启强失去了一个最好用的杀手,得到了一个埋伏在身边多年的小黄谣。

这个剧情从前往后分析,也是很合理的。

在高启盛已经活在自以为是之中之后,他第一次杀人,纯属为了出掉自己自尊被打压的那口气,以一种很嗨的状态大打一通之后跑了。

怎么想怎么合理。

如果此时此刻,他杀人之后还能确保万无一失,他也就失去了去的价值。因为他能做到的,老默也可以做到。

而且以他现在的状态,他能成功做到杀了李宏伟又消灭证据就出鬼了!

所以,做人还是要把眼光放长远,不能被人一时一刻的话挟持情绪,他日若高家成功得到高速公路的竞标,李宏伟还不是得看你眼色做人?

明明可以让专业人士老默干的活,非要为了泄愤自己上。连作案工具冻鱼都忘记拿走了,真是不堪大用啊。

斯嘉丽写的第11篇《狂飙》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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