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夏天,新中国第一女巨贪案轰动全国,32岁的汤兰英被执行枪决。

一位年轻貌美的信用社女会计,私自挪用公款大肆挥霍,勾结贿赂上下级官员不计其数。

东窗事发之后,40多人的专案组整整查了大半年,才把账目全部理清,结果让他们震惊不已。

十年的时间,汤兰英一个人就把马塘信用社彻底掏空了。

更奇葩的是,抄家的时候,警方没有追到任何赃款,汤兰英家的老屋,竟然是家徒四壁。

她贪来的钱都去哪了?她用什么手段,能够作案10年不被发现?又是被谁举报落入法网?

翻开厚厚的法院卷宗,36年前的历史真相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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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老汤家又生了个女娃。父亲不太高兴,因为家里又多了张吃饭的嘴,却不是能干活的壮劳力。

汤兰英对童年唯一的记忆,就是一个字:穷。

父母都是农民,家里兄弟姐妹又多,全家人靠那几亩地为生,总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如果赶上旱涝大灾,整个村子不知要饿死多少人。

从那时候开始,汤兰英就想有机会能上学读书,哪怕条件再苦,将来也能走出农村,或者找一份体面的营生,不用再忍饥挨饿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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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家里已经穷到快要卖儿卖女的地步了,哪还有钱送孩子上学。

但汤兰英不认命。她起早贪黑帮别人家干零活,一点点挣学费。每天要忙完地里的农活,再走十几里路去学校上课。

不管多累多苦,她都咬牙坚持。支撑她的,是骨子里要彻底摆脱贫困,过上好日子的愿望。

就这样,汤兰英一直熬到了高小毕业。

毕业以后,她被分配到县政府工作,让村里人羡慕不已。

虽然挣得不太多,但足以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加上她写得一手好字,领导也对她印象很深。只要踏实肯干,以她的学历和干劲,提拔晋升,委以重任的机会很多。

但是,汤兰英并不满足。想想以后几十年,每个月只靠这点死工资,恐怕很难过上她想要的“好日子”。

不过,很快,她的“好运气”就来了。

单位里一位男同事主动跟她示好,在工作上帮她忙前忙后,还时不时给她送点糖果,请她一起看电影。

一开始,汤兰英并没有太上心,但偶然一次听别人聊起,那位小伙子,原来是某位局领导的侄子,这下她动心了,说不定,这是一次改变命运的好机会。

没过多久,两人就公开了恋爱关系,在男友的帮助下,汤兰英如愿以偿地调到县里的建筑站工作,成了一名正式的会计,每个月的工资有36元,比在县政府的薪水高了不少。

可谁也没想到,刚刚调来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就被群众举报,私自挪用公款,利用采购和供销不入账的方式,贪污了建筑站三百多块。

事后,领导们犹豫再三,最终看在“关系”的份上,只是要求汤兰英把钱退回,口头批评了几句,并没有继续深究。

但是,因为赃款涉及的金额不小,事情很快就传开了。汤兰英在建筑站待不下去,想调换工作也没有单位接收。

就在最难熬的时候,站里一位老领导主动找她谈话,只要汤兰英答应他一个“条件”,他就可以出面协调,帮她换一个更好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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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人”的热心帮助下,20岁的汤兰英嫁给了一位军人,也第一次用身体做交易,当上了马塘信用社的会计。

之前犯错的教训,和“得来不易”的工作机会,并没有让她安分守己,反倒更是变本加厉。

上岗不到一个礼拜,汤兰英就摸透了马塘信用社的底细。

因为业务规模有限,她身兼会计和出纳两个职务,再加上有领导的“照顾”,信用社里与财务有关的所有事情,统统交给她一个人操办。

毫不夸张地说,汤兰英很快就独揽了马塘信用社的财政大权,对她来说,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机会。

刚开始,她只是在进出账时动手脚,入账少报,出账多报,涉及的金额不大,不影响日常运转,如果没有系统地查账,很难被发现。

自从有了“外财”,汤兰英家的生活水平大有改善。

别人家连素油都吃不起,她家餐餐都用荤油炒菜,起灶开火时的香味,街坊四邻都能闻得到。

全家也换掉了满是补丁的破衣烂衫,干净的粗布衣裳,时髦的花布,汤兰英还置办了一件连衣裙,是她花大价钱托人从杭州买来的。

邻居们一直以为,是她部队转业的老公挣钱多,都夸她有福气,也对她家的好日子又羡慕又嫉妒。谁也想不到,真正“有本事”的,其实是汤兰英。

时间一长,家里的开销就越来越大,“顺手牵羊”很显然已经不够了,汤兰英干脆私用公章开支票,直接到银行取现金,一来可以“贪”的更多,二来对公账户动手脚,对她来说更“安全”。

为了不被发现,汤兰英利用领导的“关系”,拿到一些银行的大客户名单,再动员这些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把往来款项的业务交给马塘信用社,不断吸储,就能让信用社的现金储备蓄足了水。

就这样拆东墙补西墙,汤兰英一贪就是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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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在“富婆”的美梦中,汤兰英“越干越顺手”,不但自己的小家庭富了,全家老小20几口人都跟着沾光,在那个人人都吃大锅饭的年代,过上了“小康生活”。

“汤府”有自家的后厨队伍,买菜,烧饭都由佣人操持。

就连邻居们都知道,负责采买的管家,花钱特别豪爽,鲜鱼水菜,从来不问价格,只管捡最好的挑,一买就是十斤二十斤,佣人用推车往回运。

粗略地算算,仅仅是伙食费一项,汤家的开销,一天就要三十几块。

在今天看来,这可能不算什么。但在当时,猪肉只有七毛五分一斤,冰棍也才三分钱一根,汤兰英家一天的饭钱,就能顶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

升级完吃喝,汤兰英也不忘打扮自己,每周到镇上的理发店做头发,到处托人帮她买时髦的衣服,“照顾”他的领导只要是出差,就会给她捎来连衣裙、化妆品、高跟鞋。

穿着精致的衣服上班,和那些打着补丁的同事坐在一起,汤兰英的虚荣心和优越感爆棚。

日子久了,这样的生活难免会遭人嫉妒,也有人会在背后指指点点,大家的工资都差不多,为什么她家这么阔气?

这些话传到汤兰英耳朵里,她也有点犯嘀咕,总是说自己的老公能挣钱。

慢慢地,她刻意对周围的亲朋好友格外照顾,三天两头请家里的亲戚来吃饭,七大姑八大姨,连隔壁村子的人,她都不会落下。

不仅请吃请喝,临走的时候,还都是大包小包的礼物塞出去,新鲜的水果,整坛的好酒,漂亮的衣服料子,有票都很难买到的鲜肉,精米白面。

说白了,汤兰英就是花钱堵住这些人的嘴。

亲戚朋友没有一个不念她的好,占够了便宜,自然没有人再说三道四,更不会去给她找麻烦,巴不得她家发大财,全村人都跟着沾光。

这件事也让汤兰英意识到,不仅仅要“摆平”乡亲们,更要和领导们搞好关系。

从那以后,“汤府”的流水盛宴几乎没断过。

基层干部,县机关领导,公社干部,大企业负责人,前前后后百十来人,每晚都是大摆宴席轮流请,餐餐山珍海味,顿顿好酒好菜。

不仅管吃管喝,就连干部出差,汤兰英都主动“赞助”,因为豪爽结识了不少“权贵”。

那些见过大世面的领导们,自然对汤兰英的所作所为心知肚明,谁都知道她是在打信用社的主意,只不过有私利可图,心照不宣,大家都睁一眼闭一眼罢了。

就这样,无论是村民,还是干部,统统都成了汤兰英的“同伙”。

人们常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可谁能想到,女人“有了钱”,竟然更“疯狂”。

信用社里唯一的财务岗位,是难得的金饭碗,看似是小职员之争,其实,拼的是这些人背后的“保护伞”。

汤兰英为了保住这份工作,也为了长期捞到油水,这些年来,一直和“照顾”他的领导,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再加上丈夫常年工作在外,有了钱的年轻“富婆”,开始“越玩越疯”。

每到夜深人静,汤兰英家就会有男人上门,第二天早上天亮时,再把人送走。

她常年包养的情夫竟然有7个,这还不包括时不时饭后留宿的“重要领导们”,纵欲挥霍,夜夜笙歌。

然而,汤兰英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毁掉”她的,正是她最疼爱的情人“范先生”,为了得到他,汤兰英可是曾经“一掷千金”,有求必应。

可相处久了,他渐渐对汤兰英的“家财万贯”有所怀疑,以汤兰英的工资,哪怕是老公能挣钱,也不可能支撑得了这样的生活。

想来想去,唯一的可能,就是她利用工作之便的非法所得。

范先生不想自己和家人受到牵连,就主动向县人民银行写了举报信。只是他没想到,汤兰英贪污的数额如此惊人。

公安局和人民银行成立了联合专案组,立刻对信用社展开了封账调查,发现实际存款与账面数额严重不符。

经过连夜审问,汤兰英扛不住了,先吐出了一部分真相,还暗示家里人,悄悄地帮她联络“靠山”。

她天真地以为,可以像往常那样,牺牲色相就能换来“保护”,可那些“权贵”大佬们,早已避之不及。

经过四个多月的反复查证,汤兰英共计贪污4.5万元,全部挥霍一空,相当于普通工人150年的工资,而整个马塘信用社,已经被她彻底掏空了。

1977年7月15日,如东县一审开庭,汤兰英被判死刑,新中国第一女巨贪轰动全国。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判决生效仅仅8天,32岁的年轻生命,就随着一声枪响结束了。

或许,从当初靠美色换来“第一次机会”起,汤兰英的结局就已经注定。

欲壑难填毁一生。

利用制度漏洞,侵吞国家财产,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等待她的,终将是法律的制裁。

但她的恶行导致人民财产的巨大损失,又该由谁负责赔偿?

-End.

作者简介:Jenny乔主创团作者 言若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