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能携带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等危险违禁品已是社会共识,但仍然有一部分旅客因携带上述物品被处罚。3月28日,贵铁警方向媒体通报了一起男子携带西瓜刀进站乘车,被依法行政拘留的案件。

3月27日10时许,贵阳铁路公安处从江车站派出所接车站安检员报称,在一名旅客的随身行李中发现两把疑似管制刀具,请求民警前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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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后,执勤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该旅客的行李箱内有两把长度约为40厘米的西瓜刀。民警随即依法将他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查证得知,该旅客姓韦今年35岁,是贵州从江县人。韦某去年在广东打工时,在地摊上购买了这两把西瓜刀用来切水果,并在春节前把刀放进行李箱里乘坐私家车带回贵州老家过年,期间没有将行李箱打开过。

3月27日早上,韦某准备外出务工,从网上购买了一张当日10时21分由从江到肇庆东的D2803次车票打算去佛山找工作。随后,韦某在家收拾行李时,为方便了事,直接将该未打开收拾过的行李箱带在身边。10时许,韦某来到从江高铁站,在进站过安检时,被安检员发现异常,经开包检查,当场查获了行李箱中的这两把西瓜刀。

经测量,韦某携带的两把西瓜刀全刀均长44厘米,刀刃长33厘米,属于明令禁止携带的管制器具。

最终,韦某因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铁路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同时收缴其携带刀具两把

铁路警方提示广大旅客,为了您和他人安全,严禁携带管制器具、易燃易爆毒害等危险物质及违禁品进站乘车。在出行乘车前请认真检查自己的行李物品,以免因携带违禁物品触犯法律受到制裁。铁路警方也将进一步强化安检查危督导工作,坚决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堵在站外车下,确保铁路运输及旅客出行安全。

来源: 贵州交通广播